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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6 16:16: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6〕16号)(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891688.html),现启动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批次说明

2026年拟分为两个批次开展省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批次的省基金项目清单如下:

(一)第一批(各支基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11)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2.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包括:2026年度粤穗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莞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惠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江联合基金、2026年度南沙联合基金;

3.2026年度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包括:2026年度迈瑞医疗联合基金、2026年度智能医学影像融合创新联合基金;

4.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包括:2026年度气象联合基金、2026年度地质联合基金、2026年度水利联合基金。

(二)第二批(申报工作届时另行通知)

2026年度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包括:2026年度中卫科研联合基金(面向生物材料与临床重点疾病筛查诊断等领域,设置面上和重点两类项目)、2026年度万孚生物联合基金(面向体外诊断及检验医学领域,设置面上和重点两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1.单位不限项;

2.每个申请人2026年只限提交1项省基金(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企业联合基金、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包含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3.申请人应严格遵照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如果项目是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明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

5.项目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需要开通账号的老师提供姓名、电话、邮箱、身份证号等信息邮箱发送至研管理部张姣老师);

2.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

3.项目申请书模板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4.有外单位参与或者作为参与单位申报的必须提前在OA签订合作协议。

四、时间安排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2026年5月15日~6月5日17:00;

2.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2026年5月25日~6月5日17:00;

3.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

(1)青年基金项目:2026年5月29日~8月26日17:00;

(2)地区培育、重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2026年5月29日~6月17日17:00;

4.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2026年5月29日~6月17日17:00。

由于本项目是系统申报,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材料,因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姣        电话:0757-86684369(8369)

邮 箱:zhangjiao@nuit.edu.cn 

附件.zip

                                                                             

                                        科研管理部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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