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项目的申报通知
各学院(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发布了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就业专项)和“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考试专项)申报通知,为做好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要求
2个专项项目均不限额申报,详细具体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请查阅通知原文。
二、选题要求
(一)申报就业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附件1),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二)申报考试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附件2),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结项要求
(一)就业专项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二)考试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培育项目,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二)申报系统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
(三)有意申报的老师,请按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时间节点如下表所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书慧
电 话:0757-86684558(内线8558)
附件:关于组织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项目的申报通知.zip
科研管理部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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