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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7年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18:0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学普及工作,推进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2027年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达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由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技局(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并称“推荐单位”)推荐的相关单位或机构,可申报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条件

科普教育基地分为场所类科普教育基地非场所类科普教育基地

1、场所类科普教育基地

场所类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设施,建有科普展示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并具备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条件与设施;应在显著位置设专栏,公示场馆的开放制度;应设有科普画廊(栏)、科普展品、科普演示设备等科普设施,展示内容每年更换不少于6次,展品内容丰富、科技含量较高,数量和质量应满足作为科普场馆开放的要求,其中互动展项的数量不少于总展项数的20%。

2、非场所类科普教育基地

非场所类科普教育基地应具有固定科普工作办公场地,具有开展科普工作所需要的资质、配套设施,相关科普栏目、版面及其他传播载体。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职能的部门,有不少于3名的专职人员。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科普工作业务量不少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10%。

三、申报方式

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提交《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资源(产品)申报表》《科普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格》和能证明所填报数据、信息真实性的相关佐证材料(可参考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所列材料,佐证材料仅需提供与所填数据和信息相关的部分,并将有关内容着重标出)。所有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可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均需作为附件上传。上述表格电子版可在省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中下载。

四、材料提交

1、意向提交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1月10日之前将《意向申报表》(附件1)提交到科研管理部张姣老师邮箱(zhangjiao@nuit.edu.cn)意向申报非常重要,便于科研管理部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2、材料提交  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1月16日之前将电子版以及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交到科研管理部张姣老师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姣

联系方式:0757-86684633


       附件1:意向申报表.xls


广东东软学院科研管理部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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