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 2022年度年检自评自查情况的公示
学校全体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年检自评自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意见受理人反映,反映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者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人及邮箱、电话如下:
石明罡:shiminggang@
邓对雯:dengduiwen@n
特此公示。
附件2:广东省民办高校信息表.pdf
广东东软学院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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