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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表彰

东软学院团〔2022〕16号广东东软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4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广东东软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社团组织:

现将新修订的《广东东软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依照评选办法,做好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培育和评优工作。

 

附件:《广东东软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广东东软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全面发展,依据《团章》等有关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评选结果须经过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三条  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可附加适当物质奖励。

第四条  奖项设置及评选数量

 一、评选范围

评选的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社团指导老师;先进集体包括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共青团特色品牌项目、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社团,视具体情况调整。

二、评选比例

(一) 优秀共青团员:各学院团委推荐名额为各单位团员总数的 6%;校级组织社团查看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二) 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学院团委按所在基层团支部数量1:1的比例进行推荐申报;校级社团组织查看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三) 优秀共青团支部:支部总数在10个以下(不含 10个)的单位可申报 1 个支部,支部总数在10 个(不含10 个)的单位可按照所在基层团支部数量的10%进行推荐申报。

备注:所推荐人数遇小数点,按增加一个名额计算。

第五条  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

1.广东东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上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青年大学习”主题网课累计参学比低于80%的团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以参评各类评优评先。累计参学比100%的团员,同等情况下将优先推荐评优评先。

(2)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3)学习成绩优良,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50%以内,上一学年无挂科和违纪行为。

(4)积极参加素质教育活动,综合素质均衡发展。五元能力素质拓展课程/素质教育学分表现优秀,在全班排名前50%;

(5)已于本年度推荐参评并获得省、市、区先进个人/集体的不予重复表彰。

2.广东东软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心系广大青年,工作能力过硬。注重深入基层,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上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青年大学习”主题网课累计参学比低于80%的团员,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以参评各类评优评先。累计参学比100%的团员,同等情况下将优先推荐评优评先。

(2)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3)学习成绩优良,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上一学年无挂科和违纪行为。

(4)积极参加素质教育活动,综合素质均衡发展。五元能力素质拓展课程/素质教育学分表现优秀,在全班排名前50%;

(5)现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8)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及在抗疫系列活动中有重大贡献者。

(9)已于本年度获得省、市、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不予重复表彰。

3.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1)担任社团指导老师满一年以上。

(2)师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团学工作,能够密切联系社团成员,积极开展社团内的各项工作,并在工作中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业绩突出。

(3)所指导的社团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团队精神面貌良好,社团干部表现突出。

(4)所指导的社团能密切配合学院、校团委中心工作,开展的活动能体现社团专业特色,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所指导的社团活动在校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获得院级以上的宣传报道。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及在抗疫系列活动中有重大贡献者。

(6)已于本年度获得省、市、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教师不予重复表彰。

 

(二)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2)组织基础好。在本地区、本单位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myouth”“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本级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连续三期不低于60%。

(5)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校园内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

(7)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过去15个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60%。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2)组织基础好。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作用发挥好。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

(4)活动开展好。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级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较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5)基础团务扎实。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所在支部青年大学习累计参学比100%的团支部,同等情况下将优先推荐评优评先。累计参学比低于80%的团支部,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参评各类评优评先。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7)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校园内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3.优秀社团

(1)在学校团学组织注册一年以上。

(2)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团委和学校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

(3)社团规模适度,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明确的章程及业务指导单位,有至少一名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运行良好,凝聚力强,充分发挥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

(4)定期召开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学生社团大会作为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依照社团章程行使职权;学生社团负责人应通过民主选举,经过学校团委批准后产生。

(5)基础团务扎实。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不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所在临时支部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连续三期不低于60%。

(6)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活动,坚持定期自主开展活动,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两次,活动主题鲜明,活动内容和形式健康,与学生学习成长联系紧密。活动构思新颖,能体现所在学校及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活动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7)社团有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定期向学校团委和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社团活动经费相对充足且使用合理。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等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社团应服从学校团委管理,履行社团义务,不得进行与学生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8)有以下工作经验优先推荐:参与文体艺术节项目活动和社团文化节项目活动;参加校级或省级团日活动竞赛;学年内成功主办过校级学生社团活动;积极组织发动会员和同学参与各级团委、学联举办的历次活动。

(9)社团集体/个人/作品获奖,即获得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等奖项。

4.共青团特色品牌项目

(1)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引领青年、团结青年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作用,能体现学校社团文化、志愿文化、IT文化、创业文化等特色,能突破传统,具有一定的创新示范作用。

(2)项目主题突出,品位高,过程完善,覆盖面广,能广泛调动全校青年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在校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3)能与上级团委或外部单位紧密合作,推广宣传渠道丰富多样,且有区级以上媒体报道,能较好地提升学院品牌和知名度。

5.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1)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开展新闻理论和业务学习;

(2)积极响应全团共振,积极参与、支持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宣传任务落实到位,反馈及时,参与团组织的文创比赛获得成果;

(3)积极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向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校报、东软青年等校内媒体报送信息,发表在校内外媒体的稿件数量多、质量高、影响大;

(4)团属刊物及新媒体平台管理规范,已落实三校三审,特色鲜明,栏目设置齐全、内容宣传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

(5)严格遵守学校舆论阵地的管理规定,进行张贴海报、摆放展板、挂标语等线下宣传时严谨高效;

(6)参选主体应为学院团委、已注册的学生社团或学生组织。

  第六条 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类奖项的申报名额附后,请各学院团委、社团组织按评选要求组织推报。

(二)各学院团委、社团组织要严格把关,在评选推报过程中,既要注意所推荐单位和个人先进性及代表性,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而上报的推荐组织和人选要严格按照条件,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全面了解考核,广泛听取意见,集体民主讨论决定,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评选质量。并通过网络公示等方式,在推荐集体和个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以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务求此项活动在校内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影响。

(四)校团委对提交的各类申报材料汇总递交由校团委常委会进行审核研究,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各奖项名单。

  第七条  奖励办法

 先进集体及个人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第八条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2022 年 6 月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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