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25]27号: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校团[2025]27号 | |
主 题 |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确保毕业生团员不脱离团的组织体系,现就202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作出如下安排: 一、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范围 (简约版见附件1: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示意图,具体操作见附件2:广东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 (二)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团员离校出国前,学院团委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详见附件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核表) (五)延迟毕业的团员 (六)28岁以上的团员 二、跨省跨系统转接团组织关系安排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跨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一)从广东转出到省外普通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即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全国民航系统等(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和单位)所辖团组织的团员,应参照前述转接规范确认申请转入的团组织,由团员本人在广东“智慧团建”中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审核时间如超过10个自然日系统将自动退回。广东团员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二)从广东转出到省外特殊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即需将团组织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的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需先选择“转至广东省内的团支部”,组织ID:15606145)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申请转入“临时中转团组织”的申请由团省委负责终审,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务必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团员转接到“临时中转团组织”中。团员需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的,请提交附件5:202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接收证明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由校团委盖骑缝章并将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给学生,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毕业生团员到新单位团组织报到一个月内,需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团委,回执扫描件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邮箱xiaotuanwei@nuit.edu.cn,校团委将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三、明确工作责任 (一)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功能设置,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应及时审核团员的转接申请,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进入“转入团支部审核”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待审核”状态后,转出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团员联系督促转入团支部及时审核转接申请。转入团支部未审核同意接收团员之前,由原团支部继续履行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因转接流程跨月而产生的欠交团费由转出团组织负责收缴。 (二)转出团组织要认真核查团员的团籍资料、发展团员编号、工作单位和就业去向。根据团内有关规定,2017年起入团的团员必须填写发展团员编号才予以承认团员身份,“智慧团建”系统将对未填写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转接予以限制。转入团支部在审核已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团员转接申请时,如发现团员工作单位不在本地或就业去向不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拒绝该转接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2021年5月下旬,广东“智慧团建”已上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学习工作单位功能,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时可搜索填写。 (三)省内转接的团员,转入团支部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核工作,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转入团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动审核通过;转入团支部的上级团委必须在72个小时内完成接收审核,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上级团委同意接收该团员并自动审核通过;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由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承担。跨省跨系统转接的团员,团支部应在10个自然日内完成省外团员的团员报到审核工作。 (四)严禁推诿扯皮,严禁以非本单位正式编制职工、非本地区正式户籍居民等原因拒绝接收毕业生团员。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如无故退回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团员可在被退回的30个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诉,由转出和转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级组织仲裁。如上级仲裁通过团员申诉,则团员直接转接到转入支部;如申诉被驳回,则团员仍归属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转出、转入申请必须实事求是,转出团组织尤其要把好团员去向关,转入团组织要慎重使用退回功能,如遇较多团员申诉被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上级团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核准毕业生团员底数 各学院团委请于2025年6月7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全面完善毕业班团支部组织资料中“毕业年份”字段,核准毕业生团员底数(详细操作看附件6:学校团支部完善“毕业年份”字段操作指引),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委、团支部“团组织联系电话”“团组织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 (二)抓好毕业生团员转出源头 “学社衔接”是确保学生团员进入社会不失联的关键一环。各学院要将团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离校流程工作中,加强统筹协调。要严明团的组织纪律,强化毕业生团员的团员意识、团章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重视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 (三)工作时间节点 7月5日前,各学院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100%,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95%; 8月30日前,实现应转尽转。 (四)其他操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可查阅附件7:智慧团建系统疑问解答
未尽之处,可联系校团委朱思远老师:0757-86684597。
附件: 附件1: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示意图 附件2:广东省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附件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审核表 附件4:跨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附件5:202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接收证明表 附件6:学校团支部完善“毕业年份”字段操作指引 附件7:智慧团建系统疑问解答(20250516更新)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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