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学院校〔2023〕20号关于修订发布《广东东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订发布《广东东软学院科研工作量 计算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优化管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 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科技研发及服务能力,使科研工作量的技术 规范化、合理化,现对科研工作量计算文件进行修订,并予以发布, 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东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广东东软学院 2023 年 3 月 14 日 广东东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4 日印发 12
附件: 广东东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1 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优化管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的 积极性,增强学校的科技研发及服务能力,使科研工作量的计算规范 化,合理化,修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3 职责 科研管理部:负责统计与核算学校教职工的科研工作量。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4 内容 科研工作量实行按人计算考核,采用分项积分,逐项累加的方法 确定。科研工作量是体现教职工科研能力及对科研工作贡献大小的重 要标志。每位教职工每学年的科研工作量 由科研项目任务量积分 、科研论文积分 、科研奖励积分 、科研机构积分 、知识产 权积分 、科研成果转化积分 、学术著作积分 、艺术类重要创 作成果积分 八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4.1 科研项目任务量积分 科研项目任务量积分指以本年度内主持或参加的正式立项的纵 向申请项目及以合同方式确定的横向合作项目为依据,以到账科研经3 费为基础,再考虑项目的级别及教师在项目中的贡献等因素所得积 分,计算公式为: 式中: 为考核年度承担的第 项项目的实际拨入学校的经费数量,单 位为千元。如该项目申报计划中相同项目类别 1 同时包含有资助和 无资助的项目,无资助项目经费到账等同于有资助项目的金额;如该 项目申报计划中相同项目类别全部为自筹经费,视为无到账经费; 为第 项项目的项目系数,按表 1 赋值; 为第 项项目的个人参与系数,由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持人 根据项目执行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但要满足该项目的 ;项目 参 加人以申报书为准,如有变动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变更申请。 表 1 项目系数 项目种类 项目级别 学科类别 系数 横向 国际合作项目2 自然科学 2.5 人文社会科学 4 国内合作项目 自然科学 2 人文社会科学 3 纵向 国家级项目3 自然科学 5 人文社会科学 8 部省级计划项目4 自然科学 4 人文社会科学 6 厅市级计划项目5 自然科学 3 人文社会科学 5 1 项目类别指申报计划中的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等; 2 经费额度折合为人民币计算; 3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哲 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等; 4 科技厅、教育厅、社科规划办及各专业部委项目等;4 5 科技局、社科院重点项目及各省级专业委员会项目等。 4.2 科研论文积分 科研论文积分指本年度内在各类正式刊物上发表的科研论所得 积分,计算公式为: 式中: 为第 篇论文分值,按表 2 确定具体分值。每人每年最多总共 核算 2 篇第一作者的 C 级会议和 D 级期刊论文; 为第 篇论文的学校参与系数。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值 赋 1,学院为第二完成单位赋 0.4,单位排名第二之外则不计算分值; 为第 篇论文的作者顺序系数。如只有一名作者,则 值为 1;多 名作者的,论文第一作者的 值为 0.7,第二作者为 0.3、第三作者 及其以后的作者不再计算分值。 表 2 科研论文积分 1 论文类别 论文级别 分值 期刊论文 A+ SCI、SCIE 或 SSCI 源期刊: 1 区期刊 1000 SCI、SCIE 或 SSCI 源期刊: 2 区期刊 800 SCI、SCIE 或 SSCI 源期刊: 3 区期刊 500 SCI、SCIE 或 SSCI 源期刊: 4 区期刊 300 A&HCI 源期刊及其他认定的 A+级期刊 300 A 200 B 100 C 50 D 10 会议论文 A 200 B 30 C 105 1 论文级别参照《广东东软学院论文级别认定办法》。SCI 分区表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最新发 布的分区表(大类) 为准,SSCI 分区以《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 主编)最新发布的分区表(大类)为准。 4.3 科研奖励积分 科研奖励积分指本年度内获市级以上科研奖励所得积分,计算公 式为: 式中: 为第 项科研奖励积分,赋值方法参见表 3; 为第 项科研奖励的合作系数,赋值方法参见表 4,只统计排 名前 5 (以证书为准) 的合作单位; 为第 项科研奖励的个人顺序系数,赋值方法参见表 5,只统 计排名前 8 (以证书为准)的合作人员。 表 3 科研奖励积分 奖励级别 分值 国家级奖励 1 一等奖 10000 二等奖 8000 三等奖 6000 省部级奖励 2 一等奖 6000 二等奖 4000 三等奖 2000 地市级奖励 3 一等奖 2000 二等奖 1000 三等奖 800 1 指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 科 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自 然科学 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含推广类)、专利奖) 以及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 究优秀成 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文艺奖等; 2 指省科学技术奖、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专利局优秀专利奖及其他部委设 立的6 奖励等;3 指市科学技术奖等。 表 4 合作系数 单位署名顺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1 0.7 0.5 0.3 0.1 表 5 个人顺序系数 合作人数 完成人署名顺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第八 一人 1 二人 0.7 0.3 三人 0.5 0.3 0.2 四人 0.5 0.3 0.15 0.05 五人 0.5 0.25 0.15 0.05 0.05 六人 0.5 0.25 0.1 0.05 0.05 0.05 七人 0.5 0.2 0.1 0.05 0.05 0.05 0.05 八人 0.5 0.2 0.1 0.05 0.05 0.04 0.03 0.03 4.4 科研机构积分 科研机构积分指本年度内获批国家级、省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工 程技术中心、大学科技园和技术转移中心等所得积分,计算公式为: 式中: 为第 个科研机构,赋值方法参见表 6; 为第 个科研机构的个人参与系数,由该机构的负责人根据成 员对机构的贡献程度来确定,但要满足该项目的 ;机构成员 以 申报书为准,如有变动应在实施过程中提交变更申请。 表 6 科研机构积分 机构名称 分值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 80007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 3000 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 2000 4.5 知识产权积分 知识产权积分指本年度内以学校师生作为完成人、以学校为权属 单位的各类知识产权所得积分,计算公式为: 式中: 为第 项知识产权积分,赋值方法参见表 7,每人每年最多核 算 2 个第一完成人的分值为 30 的知识产权; 为第 项知识产权的个人顺序系数。如只有一名完成人,则 值 为 1;如有 2 名完成人,第一完成人 值为 0.7,第二完成人为 0.3; 如有 3 名即以上完成人,第一完成人 值为 0.6,第二完成人为 0.3, 第三完成人为 0.1,第四完成人及其以后的不再计算分值。 表 7 知识产权积分 知识产权类型 分值 公布的发明专利 200 授权的发明专利 400 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80 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30 授权的软件著作权 30 授权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30 授权的其他著作权 30 4.6 科研成果转化积分 科研成果转化积分指以合同方式确定的转让、许可、作价投资 为 依据,以本年度到账的金额为基础的科研成果转化所得积分, 计算方 法同横向项目任务量积分 。8 4.7 学术著作积分 学术著作分为学术专著、学术编著、工具书和译著。 学术著作积分指本年度内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所得积分,计算 公式为: 式中: 为第 部著作积分,赋值方法参见表 8; 为第 部著作的个人顺序系数。如只有 1 名著者,则 值为 1;如有 2 名著者,则第一成果人 值为 0.7,第二成果人为 0.3;如有 3 名著者,第一成果人 值为 0.6,第二成果人为 0.3,第三成果人 为 0.1。学术著作最多奖励 3 名著者,出现多名主编或副主编,按 排名依次降级计算。 表 8 著作积分 1 字数 学术专著 学术编著、画册 工具书、译著 ≥30 万字 300 200 150 ≥20 万字 200 150 100 ≥10 万字 100 80 50 1 学术著作需标注“广东东软学院”为作者所在单位字样,且字数≥10 万字。 4.8 艺术类重要创作成果积分 艺术类重要创作成果是艺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所 得积分计算公式为: 式中: 为第 篇发表的艺术作品分值。发表在期刊上的 2 幅作品相当9 于 1 篇同级别的期刊论文;国家级媒体播出的 1 部影视作品相当 于 2 篇 B 级期刊论文;省级媒体播出的 1 部影视作品相当于 1 篇 C 级期刊论文; 为第 篇入选和获奖的艺术作品分值,赋值方法参见表 9。 表 9 入选和获奖的艺术作品积分 1 主办单位 金奖 银奖 铜奖 优秀奖 入选 由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中 国 书 法家 协会或 中国摄 影家 协会主 办的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 “全国书法作品展”或“全国摄影作 品展”, “上海双年展”、“广州三 年 展”的获奖及入选作品、国际相当 级 别的国际大展 1000 800 500 300 200 全国专业协会(学会) 、国际相当级 别行业协会等举办 200 150 120 100 50 省级文化厅、教育厅、宣传部、文联 或 专业协会(学会) 、国际相当级别 行业协会等举办 100 80 50 20 10 市级专业协会、文联、宣传部、文化 局、教育局等举办 80 60 30 10 — — 1 所有艺术创作作品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同一成果只按最高标准计算 1 次;如奖项级别的 名称不同,按高低依次降级计算。 4.9 附则 (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和科研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统计生效时间从 2023 年 1 月 1 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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