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23]75号 关于推荐广东东软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校团[2023]75号 | |
主 题 | 关于推荐广东东软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组织: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高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广东东软学院学生会将在近期召开广东东软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关于推荐广东东软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委员候选人的通知如下: 一、常设机构委员会的职权 第十九次学代会常设机构委员会拟由11人组成。 二、常设机构委员会的职权 常设机构是学生会代表大会的监督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职权是: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2.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3.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4.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5.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6.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8.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有权罢免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三、常设机构委员会委员构成 常任代表、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院(系)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院(系),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常设机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院(系)数量的2倍。 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校学生会、主要社团组织、各学院各推荐1名代表共同组成。 四、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 1.委员候选人提名应该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有对同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愿,有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3.按照结构合理和有效覆盖的原则推荐。 五、常设机构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办法 1.产生常设机构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的建议名单 二级学院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广东东软学院第十九次学代会常设机构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酝酿讨论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建议名单。 各选举单位将酝酿讨论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形成正式提名名单,填写《广东东软学院第十九次学代会常设机构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册》《广东东软学院第十九次学代会常设机构委员会候选人信息表》(见附件),于9月16日下午17:00前报邮箱(xiaoxueshenghui@s.nuit.edu.cn)(邮件名以学院名+班级+姓名+常设机构)。 2.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 经校党委和学代会筹备组审批通过后,学代会筹备组将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附件1-2: 《广东东软学院第十九次学代会常设机构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册》 《广东东软学院第十九次学代会常设机构委员会候选人信息表》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广东东软学院学生会 2023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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