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23]72号 关于广东东软学院2023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果 收集评分、评优等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校团[2023]72号 | |
主 题 | 关于广东东软学院2023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成果 收集评分、评优等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各位老师: 我校已于2023 年暑假期间开展了以“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按照2023年社会实践活动日程安排,现进入成果收集评分、成果转化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实践总结材料收集及评分工作 请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组启动对本院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情况的总结工作,各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团队由跟队指导教师、个人实践由其任课教师担任指导教师)负责收集学生实践成果并组织考核评分,收集材料如下: 1、团队实践总结材料需提交: (1)一份2000字以上的总结报告(团队提交一份,图文并茂) (2)社会实践清晰图片不少于5张 (3)“微记录”视频短片不少于1个(10分钟以内) (4)每位学生需完成一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实践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和一份《社会实践报告》(图文并茂)。 以上材料(2)(3)只需提交电子版,(1)(4)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将以上材料提交至任课教师。 2、个人实践的学生需提交: (1)一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实践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 (2)一份《社会实践报告》(图文并茂) (3)社会实践清晰图片不少于5张 (4)“微记录”视频短片不少于1个(10分钟以内,选交) 以上材料(3)(4)只需提交电子版,(1)(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将以上材料提交至任课教师。 3、提交方式及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9月15日在共享文档中提交各班级任课教师名单及班级个人实践/团队实践数量。 【金山文档】 2023年社会实践课程信息表: https://kdocs.cn/l/cqGDDaxgtC4P (2)实践总结材料纸质文档提交方式 团队实践:由团队实践指导教师收集齐团队成员实践材料,进行评分检查后,汇总信息到《2023年大学生【团队】社会实践情况汇总表》中,将《一份2000字以上的团队总结报告》和《2023年大学生【团队】社会实践情况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 每位学生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社会实践报告》团队实践指导教师评分扫描后,提交至任课教师。 个人实践:每位学生提交《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社会实践报告》至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评分扫描并按学号顺序汇总班级所有实践总结材料,连同①课程考核方案(校团委提供)② 教学进度表(实践课教师补充)③课程成绩单(实践课教师提供)④课程过程考核(理论课程)成绩登记表(理论课教师提供)⑤课程结课考核(外出实践)成绩登记表(实践课教师提供)⑥《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⑦《社会实践报告》一同装入档案袋中,贴好封面,交学院汇总统一提交至校团委。 (3)实践总结材料电子文档提交方式 团队实践:由团队实践指导教师收集齐团队成员实践材料,进行检查汇总后,上传到“广东东软学院云盘-企业空间-校团委-社会实践课程-团队实践材料文件夹”中,同时,每位成员的总结材料需再复制一份放置其所在学院班级文件夹中。 个人实践:由个人任课教师收集齐班级学生实践材料,进行检查汇总后,连同上传到“广东东软学院云盘-企业空间-校团委-社会实践课程-学院-年级-班级-学号姓名文件夹”中,(其中班级-学号姓名文件夹需要各任课教师自行建立文件夹,每生一个文件夹)。 班级文件夹中还需放入以下电子版材料①教学进度表(实践课教师补充)②课程成绩单(实践课教师提供)③课程过程考核(理论课程)成绩登记表(理论课教师提供)④课程结课考核(外出实践)成绩登记表(实践课教师提供) 二、评优评先办法 符合以下条标准,可积极申报优秀个人、优秀指导教师。 1、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参评先进个人请填写《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至任课教师处,由任课教师按标准评选。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如下: (1)总结材料上交完整,符合要求,照片契合主题,报告及记录表内容详实的。 (2)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积极主动,表现优异者。 (3)实践成果突出,如收到表扬信、实践事迹被媒体宣传报道、产出的视频/图片/文章等实践成果被推荐参加相关比赛、形成了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4)每个班的评优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百分之十。 2、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参评优秀教师请填写《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教师申请表》(附件2)至校团委邮箱,由社会实践课程组进行评选。优秀教师评选标准如下: (1)参与指导2023年广东东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 (2)所带学生、团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积极性高,参与面广,社会实践成果显著。 (3)指导的团队表现突出并有校级以上立项或荣誉。 3、评优材料提交方式 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由课程教师评选汇总该教师所负责的班级名单)收集填写完毕后,以任课教师为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校团委工作邮箱:xiaotuanwei@nuit.edu.cn,文件名格式:“任课教师-社会实践评优材料”。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请表 附件2: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教师申请表 附件3:社会实践评优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课程组 2023年9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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