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2023] 4号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老师:
根据《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2021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现启动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校级结项认定工作
项目团队须登录“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s://gd.kejichuangxin.net),进入2021年结项认定界面,参照《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结项系统平台操作指南》(可于结项认定界面下载),于2023年3月13日前确认人员信息,于2023年4月13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1.确认人员信息。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更换项目人员的,由项目团队在结项系统上提交修改申请,由高校团委收集经相关项目人员逐一签字确认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指导老师变动申请表》(可于结项认定界面下载)的PDF扫描件及佐证材料,逐级报高校团委、团省委审核同意后修改。
2.提交结项材料。项目团队须通过结项认定界面进入项目详情,依次填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成果(含论文、专利等用以结项的成果详情及相应证明材料),并依次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团队成员个人总结、结项证明材料。完成上述操作后,于结项系统导出下载《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表》并提交至高校团委审核。
二、结项材料
(一)项目结项报告
各项目团队须提交一份《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样式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须按表内栏目和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填写,并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提交至结项系统。
(二)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
1.论文成果
(1)已刊发论文:须提交论文原刊复印件(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或论文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的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2)已录用未刊发论文:须提交样稿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论文原文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各类证明模板见附件3,下同)。论文作者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且论文须标注“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或“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及项目编号。
(3)未投稿或未录用(在审或返修)论文:须提交论文原文或相关证明材料。
(4)核心期刊证明:发表在核心期刊的论文,须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的核心期刊证明。
(5)会议论文:发表在正式的学术交流会议的会议论文,须提交会议论文集相关页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正文页)或稿件录用通知(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团省委组织专家组判定是否可等同论文以及可等同的论文等级。
2.专利成果
(1)已授权专利:须提交电子专利证书等专利授权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2)已受理未授权专利:须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等专利已受理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证明。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均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
(3)已申请未受理专利: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实物成果
制作出实物成果的,须以照片等形式提交实物效果图或相关材料,并提供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的能说明该实物成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
4.其他成果
(1)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奖团队成员须包含项目团队成员),须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以及学校团委开具的能证明获奖作品为本项目成果的证明。
(2)被省部级以上领导签批的论文、被地市级政府采纳的论文,须提交被签批或被采纳的论文原件复印件,以及签批或采纳情况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金使用情况及证明材料
1.大额凭证
差旅会议费用以1000元为标准,仪器设备费用以2000元为标准,科研业务费用、实验材料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及其他支出费用以资助金额的10%为标准,标准线及以上的单项支出均须提交包括报销凭证(报销单)和发票凭证复印件。如所有支出均未达到标准线,则须提交两张项目单项支出金额最大的发票凭证复印件。
(四)项目团队成员材料
1.项目团队成员个人总结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每人提交一篇个人总结,总结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体验、感想和收获等,同时可配以照片进行记录。题目自拟,字数不限。团省委将择优集结并进行展示。
2.项目团队成员发展情况
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项报告中相应位置填写项目团队成员的(预)毕业年份及毕业去向、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并由高校团委做好备份和登记工作。
(五)项目宣传展板
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团队制作项目宣传电子展板。团省委将在结项工作完成后,遴选优秀展板作品举行线下巡展,或通过团省委学校部官网、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电子展板具体样式、收集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校团委将于2月27日召开结项说明会,4月13日前收集材料上报团省委,团省委拟于2023年5月至6月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评定,并公示结项验收结果。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于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经省级结项认定通过后,团省委将颁发项目结项证书,并择优选录优秀项目成果集;对于有一定研究成果但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但不回收资助资金;对于无任何科研成果的项目,不予通过结项,省财政厅将另行发文至项目所在学校追回专项资金。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本次结项验收工作的材料提交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攀登计划”资助项目分配指标的重要参考依据,未能按时提交的将减少相关学院的指标数量,取消相应老师的指导资格。
附件:
1.广东东软学院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清单
2.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报告(样式)
3.2021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立项项目结项认定证明(样式)
联 系 人:孙嘉
联系电话:86684597
邮箱:sunjia@nuit.edu.cn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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