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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团[2022]153号关于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题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22-2023年岁末年初的基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共青团各级组织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如下:

(一) 开展时间:202211月24日12月15日

(二) 开展对象: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 具体流程:

1. 开展会前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报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2. 撰写发言材料:团员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3. 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或流动团员较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负责人到会指导;大中学校学生团支部较多的,应由学校、院系团组织负责人和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由基层团(工)委统筹,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详见附件1。

4. 评价与结果运用: 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并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支委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详见附件6“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应记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团干部同步做好年度注册工作

5、工作要求:

1)专题生活会要求团支部百分之百召开,未召开班级不能参加明年先进集体评比;

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团员才有资格参加五四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比。

3)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总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30%。

4)12月15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 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附件

附件1“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附件22022年民主评议团员登记表

附件3:个人发言提纲

附件4:民主评议团员测评表

附件5:2022年民主评议团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6: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6类)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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