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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团[2022] 118号关于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现将新修订的《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发至各学院,请各学院在已开展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公益创投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实践基地的具体情况,物色适合的单位建立社会实践基地,以便学生有充足的实践基地可常态化开展社会调查、社会服务与生产劳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学习参观、科技发明与研究、挂职锻炼与预就业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发挥高校人力资源的优势,服务地方发展。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架构

    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指导,校团委牵头,成员由各学院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组成员组成,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为学院社会实践工作第一负责人,各学院团委书记为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执行负责人。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流程

1.考察论证。有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需求的部门或二级学院根据建设原则、条件,结合学生社会实践实际需求,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符合要求的合作单位进行前期考察论证。

2.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填写《广东东软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申请书》(详见附件)提交到校团委。

3.复核考察。校团委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联合申请单位考察共建单位的基本条件,论证基地建设的可行性。

4.签订协议。通过复核考察的,申请单位可与共建单位草签共建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加盖双方公章。

5.揭牌仪式(视情况举办)。学校、申请单位、共建单位共同举行基地揭牌仪式,签署共建协议,为基地揭牌,并正式启动基地各项工作。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要求

建议各学院根据专业属性,在原有已开展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公益创投项目的基础上,建设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基地不少于2个。请各学院梳理现有实践基地情况,10月12日前将本学期拟建设基地情况填在《广东东软学院社会实践拟建基地名单》,提交校团委邮箱:xiaotuanwwei@nuit.edu.cn 

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长期、常态化开展,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可进行申请建设。

工作联系人:校团委曾老师 13924529529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东软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申请书》

附件3:《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书》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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