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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学院团〔2020〕9号关于召开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召开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于2005年5月召开,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委拟于2020年10月中旬召开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情况,讨论部署新一届团委工作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三届委员会。

二、大会的时间、地点及会期

时间:2020年10月中旬

地点:广东东软学院F218会议室

会期:半天

三、大会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三届委员会。

四、大会规模、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大会规模:我校现有团员6420名,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结合我校实际,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128名。

代表条件:(1)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而且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

代表产生办法:(1)按照《团章》规定,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2)代表候选人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各单位出席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单位召开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团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代表产生程序:(1)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组织团员酝酿提名,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由学院分团委召开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团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3)选出的代表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五、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三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第三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1名,其中,拟设常务委员会委员7名,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2名,学生副书记1名。

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1-2名。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当否,请审批。

 

附件:中共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批复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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