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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2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及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学院(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周密部署、预防在先、落实到位,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学院(部门)结合实际在寒假前开展师生疫情防控、燃放烟花爆竹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加强法纪道德教育,不得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赌博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治理

(一)各学院(部门)要在寒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加强办公室安全管理。放假离校前,要确认办公室是否锁好门窗,关闭所有水、电、气设备,切断电源。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与其它贵重物品。

(三)有关部门要做好电房、水泵房、建筑工地、网络机房、实验室等的日常巡查与防火措施,食堂、商户在假期歇业期间要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

四、加强校园防疫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一)为有效防控疫情输入校园,学校仍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和“五个一律”政策。

(二)假期校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校。 外来人员确因公进校的,需填写“外来人员进校信息备案表”,由相关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前发保卫部备案。进校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和行程码,经门卫测量体温正常,做好登记后方可进校。

(三)假期大门取消车闸自动抬杆功能。非住校老师驾车返校的,须在校门外下车,配合门岗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校园卡、粤康码和行程码,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校园。

五、加强安保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保卫部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巡逻。

六、切实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保卫部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物业和保安公司坚持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脱岗、离岗,做好值班记录。遇有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学校,杜绝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确保信息畅通。

七、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86684770(内线:8770),校内报警电话:86684645(内线:8645)。

附件:

2022年保卫部寒假值班安排表.xls


保卫部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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