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学院团〔2024〕17号关于郑圣峰等同学任免的决定
关于黄宝仪等同学任免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各社团组织、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严格落实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经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竞聘考核、综合考察和学校党委审批,决定聘任:
黄宝仪 同学为校团委学生副书记;
靳展鹏 同学为校团委学生副书记;
陈祉莹 同学为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
郑圣峰 同学为校艺术团副团长;
张博智 同学为校团委组织部负责人;
杨 浩 同学为校团委实践部主要负责人;
李嘉良 同学为校团委秘书部主要负责人;
康嘉豪 同学为校团委秘书部负责人;
蔡青炜 同学为校团委社团管理部主要负责人;
徐艺轩 同学为校团委社团管理部负责人;
徐嘉俊 同学为校团委团校负责人;
免去:
黄宝仪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
靳展鹏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候选人;
孙玉娟 青马党支部负责人;
感谢以上学生干部对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的贡献。以上新任职干部试用期一个月,任免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广东东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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