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4]85号:关于征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展示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成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鼓励探索产学合作新模式、研究产学合作新机制、拓展产学合作新领域,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关于征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的通知》,教务部组织参加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分为“十周年高校典型案例”、“十周年企业典型案例”和“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三部分。我校可参与“十周年高校典型案例”和“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征集,数量不限。
申报案例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聚焦重点领域及“四新”建设,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突出产学合作的机制、模式、质量和内涵,理念先进、合作规范、成果显著、影响力大、辐射面广,具有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
二、案例宣传方式
“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经专家组组织遴选后,择优汇编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十周年系列典型案例集》上报教育部。同时收录在项目内刊《产学合作教育研究》中,并将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项目线上对接展示平台(http://www.chanxuehezuo.com)、项目专家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推广,在2024年项目对接会上进行表彰。
三、参加方式
历年参与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已完成结题验收的各类型项目均可申报(已入选历年优秀项目案例的项目可以重新整理材料申报)。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及宣传素材。(平台网址 http://cxhz.hep.com.cn,访问路径:“产学合作”-“十周年典型案例征集”)。
1.“十周年项目典型案例”需加盖教务部公章,请项目负责人于7月19日(周五)前提交纸质版至教务部郭伟明老师处盖章。在本人签字、加盖教务部公章和企业公章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本人账户提交,具体提交格式见附件1。
2.“十周年高校典型案例”由学校和企业项目管理部门结合本单位参与项目实际情况整理,在学校管理员账户中提交,具体提交格式见附件2。请有意申报“十周年高校典型案例”的学院/部门管理人员于7月19日(周五)前提交电子版至教务部郭伟明,经审核通过后,由教务部统一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并完成后续的申报工作。
本项工作联系人:教务部郭伟明,内线8523,邮箱guoweiming@nuit.edu.cn。
附件:
附件3. 官方通知链接: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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