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4]31号:关于组织第一期、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4〕10号)(附件1),教务部组织第一期、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一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2〕7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6号)批准立项的项目(附件2)。
二、申请说明
(一)正常结题
已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顺利完成,达成项目预期成果,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
(二)提前结题
未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已提前完成,达成项目预期成果,项目合作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的2/3,本次可申请提前结题。
(三)延期结题
已到项目协议约定结题日期,项目合作仍未完成,须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企业负责人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每个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如未及时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后期将不予以结题认定。
三、申请流程
(一)撰写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项目企业负责人。报告模板可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
(二)项目验收
项目企业自行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三)项目审核及公示
分行业就指委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本行业项目结题初审工作。全国就指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复审,并对复审通过的结题项目进行公示。
四、工作安排
1.2024年3月29日前,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报告或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提交教务部审核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已离职的,由各学院秘书转发本通知至项目负责人,争取顺利结项。
2.2024年3月31日前,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材料报送至项目企业负责人,并发送至教务部郭伟明老师邮箱备案。
3.2024年4月15日前,项目企业完成项目验收及报送工作。
4.2024年4月30日前,分行业就指委秘书处完成项目初审及报送工作。
本项工作联系人:教务部郭伟明,内线8523,邮箱guoweiming@n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pdf
附件3.xx公司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报告.docx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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