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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教[2022]105号:关于组织申报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8 10:35:3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广东东软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东软学院校[2022]105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完善本科教学管理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教学研究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学校现开展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要求

1、按照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统筹规划,自主设置不同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

2、基层教学组织一般在系(部)下设置,也可在学院下直接设置;

3、基层教学组织模式可设置为教学团队、课程组或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围绕某门课程或一组相关课程、或实习实践课程组建,组织名称和组织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

4、各基层教学组织要明确承担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低于10门次课程/学年。

二、建设要求

1、各学院应完善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流程、场地保障、管理办法、评价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建设;

2、各基层组织应明确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围绕教学研讨、教学经验交流、梯队建设等开展工作;

3、学院主要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并在学期末对基层组织工作进行考核。

三、设立与管理

1、基层教学组织实行负责人制。每个基层教学组织一般应由5位以上教师组成,设负责人1名。原则上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至少主讲1门课程,鼓励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担任;专职教师应至少参加一个基层教学组织;

2、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立实行申报审核制。由二级学院统筹规划,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论证通过,报教务部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设立;

3、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模式。教务部负责对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和对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及管理人员进行评选。

四、其他事项

各基层教学组织参照《广东东软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附件1)填写《广东东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8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的申报表与汇总表上交至教务部常东超处。邮箱changdongchao@nuit.edu.cn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pdf

附件2:广东东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doc

附件3:广东东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xlsx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2年6月28日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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