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6]50号:关于开展2024年立项校级通识选修核心课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通识选修核心课建设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保证课程建设质量,现按计划组织开展校级通识选修核心课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2024年立项校级通识选修核心课,名单详见附件3。
二、验收材料要求
1.验收登记表。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书中的建设目标与预期成果,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验收登记表,并提供成果材料。
2.立项申报书。申报书内容需与申报时保持一致,严禁修改建设内容。
3.成果佐证材料。成果材料需做好目录,并整理成一份PDF文件,便于评审时查阅;成果材料需与试点课程建设紧密相关,存在成果材料造假、成果与项目本身无关等情况,验收不予通过。
4.验收材料命名为“1.验收登记表/2.立项申报书/3.佐证材料+负责人+课程名称”,文件夹命名为“负责人+课程名称”。
三、结题要求
1.根据课程建设要求,应于立项后至少完成两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2.课程建设工作量与立项时预期成果一致,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达到学校通识选修核心课的建设标准(详见附件4)。
四、验收方法
1.评审专家根据课程建设情况和成果材料综合评判,对参加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验收结论。
2.立项后未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的课程,经教务部形式审核无误后直接认定为“不通过”;经评审未达到建设标准或者未完成预期成果的,不再进行延期验收,认定为“不通过”。
五、其他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8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及验收材料发送至教务部常东超处。
2.工作联系人:教务部常老师。
附件:
1.广东东软学院通识选修核心课验收登记表
2.广东东软学院通识选修核心课验收汇总表
3.关于公布2024年度广东东软学院通识选修核心课立项名单的通知
4.广东东软学院通识核心选修课建设标准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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