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5]187号: 关于清理教室物品的通知
各学院:
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和设施,是实施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近期,教务部发现部分教室、自习室内有大量个人物品遗留的现象,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文具、水杯、背包、衣物、球拍、电子产品等,这些物品不仅占用了学校教学公共资源,也影响了教室的日常教学使用与清洁工作。为规范且高效地使用教室资源,确保学校教学场地使用的正常秩序,现就开展教室物品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安排
1.请全体师生于2026年1月11日下午5点前,及时取走遗留在教室、自习室内的个人物品。
2.2026年1月12日起,后勤保障部将对教室、自习室内遗留的物品进行统一清理。逾期未取回的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处理,由此造成的遗失或损坏,由物主自行负责。
二、教室管理要求
1.进入教室、自习室的人员应服从学校管理,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移动桌椅;墙上、黑板上不得粘贴任何宣传海报及其他物品;墙上、黑板上不得钉钉子,如有损毁需照价赔偿。
2.师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教室、自习室进行占座。
3.教室、自习室不代为保管书籍和物品,也不得存放个人物品。离开教室、自习室必须做到人走桌空,未及时取走的物品将被视为无主物品进行清理。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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