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5]112号:关于组织“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征求工作的通知》安排,教务部组织“人工智能+”典型案例校内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门结合开展“人工智能+”情况,特别是在个性化学习辅助、智能教学辅助、智能实验辅助、教育资源智能开发与推送、教育评估与决策支持等应用场景情况,积极申报应用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
二、申报条件
典型案例申报需满足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其中,专项条件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实际自行制定,基础条件如下:
1. 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应于近三年内在广东省内启动实施。
2. 典型案例包括智能化解决方案、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等,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
3. 案例项目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技术路线具备创新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扩能增量、提质增品、降本增利、提效增值等方面效果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良好,具备较强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为行业智能化转型提供示范。
4. 报送案例需符合征集方向要求,可对外公开宣传;项目应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材料应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数据详实;文字表述应简洁明了、生动形象,并附对应的图片等宣传素材。
三、其他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电子版案例及汇总表提交至教务部常东超处。
2.工作联系人:常东超,内线:8523,邮箱:changdongchao@nuit.edu.cn。
附件1.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参考模板
附件3:推荐案例汇总表
终审:教务网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