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教学管理>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校教[2024]168号:关于2024级新生学籍身份复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2 18:05:4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相关文件精神,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需完成学籍身份复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教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招就部负责对存疑学生作进一步核查处理,网络与信息中心提供人脸识别技术支持。

 二、核查对象

    核查对象为2024级录取报到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复学学生不在此次复查范围内。

 三、核查时间

    2024年11月13日-11月28日。

 四、核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照片复审:对新生纸质档案中的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报到学生本人进行比对,同时借助人脸识别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入学的情况应对,确认学生身份。

 (二)证件复查:核查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上的文字身份信息是否一致,主要复查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考生号、省份等信息。

 (三)档案复查:核查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的照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学生个人信息是否一致,比对档案字迹与在学生登记表上字迹是否一致。

 (四)体检复查: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核查学生高考体检表与入学体检表中学生身高等项目是否一致,学生身体条件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

 (五)专升本层次学生前置学历核查:核查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确认个人信息是否一致,专科毕业时间是否早于学校专升本入学时间。

    其中(一)照片复审中人脸识别环节安排如下:

   1.核查时间:2024年11月20日13:40-17:20,各学院具体时间如下:

学院

时间

人数

计算机学院

13:40-14:40

1198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14:40-15:10

495

商务管理学院

15:10-16:00

769

数字媒体与设计学院

16:00-16:50

781

外国语学院

16:50-17:20

300

国际教育学院

16:50-17:20

86

健康医疗科技学院(筹)

16:50-17:20

68

 

   2.核查地点与方式

   AB座中庭一楼。

   现场设4台人脸识别仪器,学生可任意选择其中一台进行核验。

   3.核查要求

(1)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2024级新生到现场参加复查,未参加复查学生,学籍不予注册。

(2)参加复查学生须携带身份证。核验时不需要身份证,直接过机进行人脸识别即可,核验未通过的需*****进行人工核验。

(3)个别学生未能参加集体复查的请于11月22日上午(8:40-11:00)、下午(14:10-17:10)前往教务部进行核验。

   五、核查结果处理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二甲及以上级别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学院应指导学生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保留学籍。

(二)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招就部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实。

(三)对复查存疑的新生,学校后续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顶替入学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格把关、避免疏漏,建立健全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处理机制。相关部门、学院在复查工作中应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二)各相关部门认真查验新生各项原始材料,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的记录、审查资料存档管理工作,切实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所接触的材料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务必确保做好相关电子材料、纸质材料的保密性,学生个人信息不得外泄。

(四)各学院在复查工作结束后,请填写广东东软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存疑学生填写广东东软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疑点名单(附件2),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教务部。

   教务部此项工作负责人为武子涵老师wuzihan@nuit.edu.cn

 

附件:

1. 广东东软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

2. 广东东软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疑点名单

3. 《广东东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东软学院校〔2022〕50号)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4年11月12日


终审:教务网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