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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教[2024]163号: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31 15:57: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及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文件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24年度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学分要求

(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校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方可毕业。各年级需修读的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如下表所示:

年级

层次

学分要求

2021

本科

2

2022-2024

本科及专科

1

(二)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活动及取得学分,需要按照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4)的要求执行。

二、申请对象及时间

本项工作由教务部统筹,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SOVO)负责具体实施,具体申请对象及时间如下:

申请对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专科层次学生。

申请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10日

学分统计时间范围:2023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4日

三、学分申请

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类别主要分为3类:创新创业项目、素质教育及专业认证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在校期间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这3类项目并取得成绩,可申请获得相应类别的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不可兼得其他形式的课程成绩或学分相关奖励;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超出2学分以外的,可以认定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选修课的学分,认定标准参考《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各类项目申请要求及方式如下:

   (一)创新创业项目

学生如需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请关注各学院下发的相关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参加活动,活动完成后提交资料,主要包括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攀登计划立项名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成果物。认定标准参考《广东东软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项目奖励办法》(附件2)和《广东东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与管理办法》(附件3)。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直接下载《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5),填写完成后提交材料到图书馆四楼SOVO创业中心201办公室周老师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学分申请。

注:已申请竞赛课程加分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二)素质教育及专业认证项目

凡是满足五大类素质教育项目学分均大于0的(思想道德素质类、职业能力素质类、创新创业素质类、文体活动素质类和社会实践素质类),校团委将从素质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到梦空间)导出素质教育总学分提交教务部,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认定为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

(三)学科竞赛获奖项目

学科竞赛获奖项目由教务部负责统计,其中未申请课程加分且符合《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实践学分项目与学分关系表》项目要求,由教务部直接认定为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

四、学分查询

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已获得的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学分。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胡美娅老师(电话:8597  邮箱:humeiya@nuit.edu.cn )

创新创业学院(SOVO):周仪琳老师(电话:8837邮箱:zhouyilin@nuit.edu.cn

教务部:李垒老师(电话:8524 邮箱:lilei@nuit.edu.cn)


附件: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办法.pdf

附件2-广东东软学院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项目奖励办法.pdf

附件3-广东东软学院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4-关于修订《广东东软学院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申请表.pdf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创新创业学院(SOVO) 校团委

2024年10月31日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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