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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教[2024]41号:关于征集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8 16:50: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美育工作综合改革,推动高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形成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限额

我校可报送案例数量为4个。每个案例负责人为1人,成员不超2人。

二、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以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1.高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2.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3.高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实践;

4.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5.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6.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7.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美育合作机制建设;

8.高校美育智慧教育赋能的实践;

9.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10.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11.高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12.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三、撰写原则

1.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四、案例要求

1.案例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内容。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1。

2.征集活动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参评。参赛教师需提交知网、万方或维普的案例查重报告,要求重复率不高于30%。

五、其他事项

1.参赛教师需按时提交《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案例报送汇总表》,并附查重报告。

2.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4月22日前将整理后的汇总表、申报书及查重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angdongchao@nuit.edu.cn,经教务部审核确定推荐名额后,提交纸质版至教务部常东超处,并统一上报。

3.获奖案例认定为课程建设类省级优秀案例成果。


 附件:

 附件1.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docx

附件2.案例报送汇总表.docx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4年3月28日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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