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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教[2022] 191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8 17:25:19 浏览次数: 【字体:

全体教师: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日至下学期期初举行,为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程

本次学校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日期为2023年1月2日-7日,学院自行组织的期末考试截至2023年1月9日,具体的期末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

二、诚信考试

本学期期末考试要求所有参加线上考试的学生考前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2),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电子版发辅导员存档。

三、监考要求

为严肃考试纪律以及更好的帮助各位老师进行线上考试监考工作,教务部特编写“线上考试监考指南”(见附件4),供各位老师了解使用,请各位监考老师在仔细阅读后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完成监考工作。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监考的,须提前通知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安排其他人员接替相应场次的监考工作。

1.开考前30分钟,请监考老师及考生提前进入考场,监考老师负责提前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视频音频调试以及考试全过程的监控。监考老师必须要求本考场所有考生打开摄像头,且需提供所有考生的截图。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学生证(或加盖学生工作部公章的证明、身份证,三选一即可)参加线上考试,进入考场后按要求监测设备、调整视频机位,让监考老师看清桌面情况;要求考试过程中不得无故关闭摄像头和语音,闭卷考试不得翻阅与考试有关的任何资料,更不能借助网络查阅有关信息,一旦发现考生违纪舞弊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无学生证(或无加盖学生工作部公章的证明、身份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学生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内禁止学生离开考场。

3.考试全过程,监考教师需严格按监考指南要求进行监考,同时做好考场情况记录(见附件5),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4.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必须对考试全过程的录像进行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巡考工作要求

本次期末考试各学院巡考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出现违纪作弊情况,由监考老师填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考试结束后提交给开课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交由教务部处理。

五、试卷批改和成绩登记

1.课程考核(包括学校统一安排考试课程和非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必须按照《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OA平台自行下载)开展试卷批改和材料存档工作。

2.成绩登记前,每个课程班存档材料必须完成教师自查、系部互查(系部互查率为100%)和学院督导检查(检查份数不得低于5份,少于5份全查)。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除延迟至下学期初线下考试的课程),超出时间未完成登记的,需向开课学院、教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才能开放系统。本次成绩登记的对象只针对本学期课表中的所有课程,其它不在此列的课程不能开放系统登记成绩。

六、校级检查

课程存档材料归档后,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将会同教务部、评建办,组织学校督导对本学期课程考核材料的归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通过系部互查或学院督导抽查的考核材料如仍有问题,其责任由教师本人和抽查教师共同承担)构成教学事故的,将严格按《教学事故的鉴定和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本项工作负责人:教务部王晓倩,邮箱wangxiaoqian@nuit.edu.cn。


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

附件2:考生须知.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4:线上监考指南(2).docx

附件5:考场记录表(2).docx

附件6: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2).docx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2年12月28日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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