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东软学院校[2022]67号,2022年4月)
1 目的
开放实验室不仅为全体学生参加科学实验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一个平台,也为教师科学研究提供服务,有利于充分有效地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实验室开放应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指导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实验室可面向全校师生开放以及对外提供有偿服务。为规范实验室的开放,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使用实验室(实训室)的所有个人或团体。
3 职责
本办法由网络与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
4 内容
4.1 实验室开放形式
(1)全面开放:实验室面向全校全天候开放。
(2)定时开放:实验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固定时间开放。
(3)预约开放:实验室根据师生预约在某一时段实行开放。
(4)其它形式的开放。
4.2 实验室开放类型
(1)指定实验内容型: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项目的预习或重做,以及其它指定项目的选做。
(2)自带项目型:面向团队开放的实验竞赛、创新创业计划等由教师或学生自己申报的实验项目。
(3)科研项目型:教师结合科研课题,指导学生参与的实验项目。
(4)仪器设备开放型(实训开放型):实验室仪器设备对学生开放,主要训练学生对仪器设备的实操能力。
(5)对外有偿开放型:实验室可对校外单位提供有偿服务,由网络与实验实训中心组织实施,收费标准按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4.3 实验室开放的申请和准备
4.3.1 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流程
(1)各实验室在满足计划内课程安排下,实施动态开放。对于“全面开放”及“定时开放”需发布通知。
(2)因需要开放使用实验室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资料,经实验室所属院系审核后,在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4.3.2 跨院系申请开放使用实验室的,经实验室所属院系审核同意后,再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4.3.3 学生申请使用的,需确定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作为申请人按以上流程进行申请。
4.4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和实施
4.4.1 实验员应提前根据参加人数、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实验准备。
4.4.2 指导老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
4.4.3 实验室开放期间需指定管理组长,管理组长可由实验员、学生助理担任或由指导教师兼任。管理组长应认真做好实验室管理及登记工作。
4.4.4 使用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预定时间内进入实验室,按实验室规定领取实验仪器设备及耗材,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4.4.5 使用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应注意保存、整理实验数据及成果。
4.4.6 实验结束后,使用人员要关闭相关设备,按要求对仪器设备归位、复原。管理组长填写《开放使用记录表》(见附件1),并负责关闭实验室总电源及门窗。实验员要及时检查、维护实验设备。
4.4.7 开放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损毁、丢失的,按相关管理办法处理。
4.4.8 如需对实验环境改动时,须提前5天向实验室所属管理部门申请(见附件2),批准后,由实验员组织实施。
4.4.9 鼓励和奖励措施
(1)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对表现优异的学生,网络与实验实训中心将根据需要吸收其为学生助理参与实验室管理工作。
(2)鼓励和支持全校教师利用实验室开展教学研究和开放实验实践工作。
(3)鼓励全校教师带领学生利用实验室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4)对开放使用情况良好的师生个人或团体,在申请时给予优先安排。对利用率高的实验室,学校在设备更新、实验室扩建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参赛获奖的实验室对其耗材给予一定支持。
4.4.10 学期结束前,实验员要及时统计开放使用情况及收集开放成果,报网络与实验实训中心存档备案。
5 附则
本办法由网络与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