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规章

广东东软学院产业学院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0 15:25: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东软学院校[2019]36号,2019年5月)

1 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充分发挥应用型本科院校服务地方行业企业及其办学优势,保证各二级学院组建的产业学院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学校各二级学院与地方行业企业合办的产业学院。

3术语

产业学院:以提升高校服务特定产业能力为目标,整合高校、政府、行业、企业资源,建立的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兼有学生创业就业、技术创新、科技服务、继续教育等多功能的、多主体深度融合的新型实体性办学机构。

4内容

4.1 产业学院建设目的

4.1.1 通过“专业学院+产业学院”多元化办学模式,主动对接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链,服务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构建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协同育人机制, 助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培养具有较强行业背景知识、实践能力、胜任行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4.1.2 产业学院是学校推进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方式,是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其有利于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创新要求,把握行业人才需求方向,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凝练办学特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4.1.3 产业学院以企业需求为目标,着力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责任共同体,深入推进产学合作、产教融合、科教协同。通过校企联合制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课程与开发教程、共建实验室和实训实习基地、合作培养培训师资、合作开展研究等,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

4.2 组织机构及职责

4.2.1 产业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应含校企双方)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合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4.2.2 产业学院设执行院长一名,副院长若干名(至少一名副院长由企业方人员担任),负责组织产业学院的专业设置、专业群和专业建设、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建设、“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企业专兼职教师选派、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指导、咨询、协调,及时梳理需要双方领导研究的事项并报理事会研究。

产业学院下设综合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产业学院与企业、社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拓展、提升产业学院的内涵。

(二)负责制定产业学院相关的管理细则。

(三)做好产业学院的日常行政和教学管理,宣传和联络。

(四)做好产业学院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负责产业学院的其它事项。

4.2.4 学校成立产业学院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教学校领导、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科研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产业学院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 挂靠教务部建设科,协助各学院开展产业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各产业学院实施的考核。

产业学院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统筹规划产业学院的各项工作,制定产业学院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对各学院的产业学院项目进行评估、指导。

(三)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区对产业学院项目的优惠政策并组织申报相关项目。

(四)制定其它有关产业学院的决策。

4.3 产业学院的设立

4.3.1 学校倡导所有专业群或专业组建产业学院。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优势,应主动对接相关行业企业,洽谈合作事宜, 签订“合作协议”,挂牌设立产业学院

4.3.2 产业学院合作方要求具备以下特点:

(1)应属国家和地方的支柱产业企业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2)应符合学院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需求,基本符合学院实验室、实训基地的设备仪器配置条件,合作企业提供的设备、技术、管理等达到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3)应能推动学院应用型专业建设,有利于推进学院产学研用结合工作

4.4 产业学院建设模式

4.4.1 二级学院与合作企业及所在行业的产业链进行对接, 实现产业学院校企双方深度合作,合作企业支持产业学院的办学建设、参与产业学院的办学过程。

4.4.2 与产业链关联的专业跨二级学院与企业共同建设产业学院,打造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平台。

4.5 产业学院的管理

4.5.1 产业学院由校产业学院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施归口管理。

4.5.2 各产业学院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每学期末向办公室报送产业学院工作总结,及时反映产业学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校产业学院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产业学院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5.3 产业学院负责教学管理工作,把高校课堂搬进企业, 让学生尽早了解行业经验、业务标准、生产工艺、经营管理等, 实施学校、企业双导师制,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学任务, 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4.5.4 学院需要及时调整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围绕着企业的业务设立课程,以此提高课程的实用性;企业参与课程的开发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内部培训。

4.5.5 学院要基于企业方所提供的实习、就业岗位进行推荐服务,同时不断修正人才培养的标准。同时希望企业提供实习、实践以及就业岗位,并对高校人才培养标准提出建议。

4.5.6 在企业的课堂教学可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学校与企业导师联合研究教学方式、方法和考核办法。

4.5.7 学院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安排相关老师、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动态。

4.5.8 在企业期间,各学院老师要做好人才培养相关课程的教学、考核与评价工作,综合办公室要做好教学过程材料的收集、分析和存档工作。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管理、评优、奖惩等方面的工作。

4.6 经费与工作量核算

4.6.1 成功组建并正式运行的产业学院由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4.6.2 产业学院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算。

5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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