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规章

广东东软学院创业18MALL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1 18:25: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东软学院校[2022]75号,2022年4月)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展2015〕9号)文件精神,加快建设我校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加强对学校创业基地的科学管理,规范创业18MALL的使用运行,保证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进驻创业18MALL的个人、团队及公司。

3 职责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创业18MALL的管理与运作。

创业18MALL设置办公室,负责受理项目团队的入驻申请和评审,对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并监控,防止其出现违约、违规行为,负责入驻团队的考核和评比、对外宣传和联系,以及组织创新创业活动、沙龙等工作。

4 内容

4.1总则

创业18MALL是广东东软学院的创新创业实践场所,具有孵化器功能,创业18MALL通过提供办公场地及相关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使学生在开办经营实体及创新创业实践过程中培养和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4.2 创业项目的入驻

4.2.1申请进驻创业18MALL 基本条件

4.2.1.1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或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公司;

4.2.1.2入驻的创业项目较为成熟,具有一定的知识技术含量,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优秀科技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以及创业计划大赛中的优秀作品转化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并确保这些项目优先进入创业18MALL。创业项目分为四类,一类教师创新创业项目、二类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三类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四类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

(1)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入驻创业18MALL的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专业方向,项目成员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在区域和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校专兼职教师。

(2)在校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条件一:入驻创业18MALL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至少配备有1名指导教师。其中,入驻创业18MALL的创业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团队成员所学专业方向。申请入驻的项目成员必须有较好的项目相关专业基础,有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是熟悉项目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有开拓创新意识,并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校专兼职教师或经创业18MALL主管学院认可的行业专家;

条件二: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条件三:发起人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在校生成员均须取得家长同意;

条件四: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3)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条件一:入驻创业18MALL的校友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导向,且有利于体现(青年)大学生自身优势和创业特色;

条件二:企业必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条件三:企业法人必须为我校毕业生,且有两年以上创业经历;

条件四: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4)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条件 

条件一:入驻创业18MALL的企业,创新创业项目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入驻,项目方向必须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学校的专业发展;

条件二:企业必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条件三:具有企业章程和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条件四:提交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商业计划书》。

4.2.1.3 计划开展的所有开发以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

4.2.1.4 具有合约精神,愿意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4.2.1.5入驻公司需提供不低于10%的工作岗位给广东东软学院在校或毕业生。

4.2.2 入驻程序

(1)申请人提交《创业18MALL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团队负责人简历、在校成绩证明,学生证、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已经注册登记的,需提供企业相关资质(比如企业的工商管理登记、营业执照等);

(2)创业18MALL办公室对创业计划书进行研究和审定;

(3)创业18MALL对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并递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4) 创业18MALL研究入驻项目期限,特殊帮扶政策(酌情给予我校学生入驻个人或团队免收场地管理费的优惠)等相关事项;

(5) 创业18MALL办公室为申请人办理入驻手续;

(6) 申请人签署《入驻创业18MALL协议书》并备案;

(7) 申请人入驻挂牌,正式入驻,开展工作。

4.2.3 入驻费用及交纳方式

4.2.3.1创业18MALL免费提供孵化场地,但入驻个人或团队需要向创业18MALL支付场地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

4.2.3.2管理费首期需在签署协议当天交付,下期则提前7天缴纳。

4.2.3.3 管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房间类型而定,水电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收取,房间类型收费标准如下: 

类型

规格

价格(含空调使用费)

水电费

总价

A

公寓R型:四人间/六人间

四人间600元/月;六人间800/月(水电自理)

初始电表:

初始水表:

(水:4.26/吨;电1.1元/度

A1:四人间600元/月(大约15平方米)

A2:六人间800/月(大约20平方米)

B

大厅办公室: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

原价:250元/工位/月;现价:150元/工位/月

公摊:100元

B1:四人间700元/月(大约15平方米);B2:六人间1000元/月(大约20平方米);B3:八人间1300元/月(大约30平方米)

C

公共区域开放式卡位

200元/月/位

公摊:50元

C1:200元/月/位

 

4.3 运行管理

4.3.1 环境管理

(1)创业18MALL的办公场所指的是办公用房和公共场地(包括洗手间、休闲区及其他);

(2)创业18MALL办公室负责创业18MALL综合管理,入驻公司负责本项目所在办公区域的内务管理;

(3)入驻个人或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从事办公活动,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4)各入驻个人或团队的装修方案、广告内容需经批准方可施工,办公桌椅主色调按学校要求设置。不得擅自对创业18MALL既定格局和装修进行改造,不得破坏整体规划效果。入驻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持办公场所的整体布局,不得随意减少或搬动创业18MALL提供的公用设备、设施和物品;

(5)入驻个人和团队的工作人员须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办公,更不得在办公场所内大声喧哗;

(6)入驻个人和团队工作人员须爱护办公场所内公共设备、设施和物品,要正确操作、精心保养所使用的设备和物品,不得蓄意破坏;

(7)若出现毁坏设备、设施和物品,要及时向现场值班人员进行登记,保证设备、设施和物品的快速更换;

(8)各入驻个人和团队在18MALL内举行大型活动,需至少提前一周向创业18MALL办公室报批,如有百人以上人员参加,需提前两周进行报批;

(9)创业18MALL提供给入驻团队使用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创业18MALL办公室统一管理。入驻团队自带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各入驻团队自行管理;

(10)各入驻个人和团队应主动配合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准时出席工作会议和检查考核等。对于无故旷会、拒检等情况,创业18MALL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勒令退出处理;

(11)入驻个人或团队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租创业18MALL的办公场地。

4.3.2 场所及设备管理

(1)场地:一楼教室一般可容纳50人;设备:一个音响、一台可投影、一个麦克风;

(2)一楼教室可供入驻个人或团队无偿使用。教室需提前一周申请预约,可现场到值班处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值班处统筹安排;

(3)如需借用投影设备和音响设备进行电脑演示需向现场值班工作人员报备申请并登记、使用者需按值班处工作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专用设备,并爱护室内的设备和其他物品;

(4)使用过程中,茶水由使用者自行安排,并注意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

4.3.3经营管理

(1)入驻个人或团队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入驻个人或团队必须遵守创业18MALL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各入驻个人或团队在创业18MALL的统一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各入驻个人或团队应及时、准确地向创业18MALL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创业18MALL完成相关统计工作;

(5)如在经营时间内需要闭门暂停营业,则需向创业18MALL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备。对于长期无故关门歇业的项目,创业18MALL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勒令退出处理。

4.3.4安全管理

(1)入驻个人/公司负责所在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做好防盗、防治安隐患工作,如有遗失物品,自行承担;

(2)由于入驻个人或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自行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入驻个人或团队必须做到离开创业18MALL时,关闭门窗及电源;

(4)创业18MALL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5)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入驻团队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源关闭好、门窗锁好,无事故隐患;

(6)入驻个人和团队须正确使用用电设备,注意用电安全。入驻个人/公司凡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安装或更改用电线路,须提前向创业18MALL办公室报备;

(7)各入驻个人或团队成员发现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创业18MALL办公室报告;

(8)各入驻个人或团队不得在创业18MALL内通过任何形式发布有害国家安全、有损国家形象的言论。

4.3.5卫生管理

(1)创业18MALL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安排,并负责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2)入驻个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有保持办公场所干净和整洁的义务。各入驻个人/公司须定期对所使用的办公场地进行清洁;

(3)入驻个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办公区场地内严禁吸烟。

4.4 创业项目的考核

4.4.1创业项目的考核标准

(1)教师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创业18MALL的教师创新创业项目的教师个人或团队,以5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并完成下列7项任务中的1项: 

任务一:获省级科技成果1项或厅局级科研成果2项; 

任务二:完成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任务三:主持完成市级科研课题1项; 

任务四:成果转化1项,并获得效益20万元以上; 

任务五:新技术推广应用1项,并获得效益10万元以上; 

任务六:指导在校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立项不少于5项;

任务七:学生参与创新创业人数5人以上,平均年收入在2万元以上。

(2)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创业18MALL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创新团队以1-2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以1年为考核期的,考核期内应完成省级各类赛事三等奖一次或者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省级立项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2年为考核期的,1年内应拿出具有说服力的项目进展报告,2年内应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省级立项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项。学生创业团队以一个绩效考核期,满足以下年度考核任务之一的学生创业项目可在创业18MALL连续入驻:

任务一:创业项目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省级)立项;

任务二:学生创业项目须在入驻后1年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任务三:第1年后6个月,项目团队核心成员3人以上,月均收入不少于2000元;

任务四:第2年项目团队核心成员5人以上,年均收入不少于4万元。

(3)校友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项目以2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要严格按照创业计划与目标进行。中期与终期需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报送项目进展报告与项目成果,完成以下7个任务中的2项,可续期:

任务一:使用并培养与项目相关专业的在校生人数达30人;

任务二:5名以上在校生从事固定岗位工作,薪酬2000元以上;

任务三:创业项目实现50万以上年收入;

任务四:指导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实体3个以上;

任务五:选拔培养2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中层干部;

任务六: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宣讲会3场以上;

任务七:除原团队成员外,第一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5人,第二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人,第三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20人。

(4)校外企业创新创业项目

入驻项目以2年为一个绩效考核期,要严格按照创业计划与目标进行。中期与终期需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报送项目进展报告与项目成果,完成以下7个任务中的3项,可续期:

任务一:使用并培养与项目相关专业的在校生人数达50人;

任务二:6名以上在校生从事固定岗位工作,薪酬3000元以上;

任务三:创业项目实现150万以上年收入;

任务四:指导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实体5个以上;

任务五:选拔培养4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为中层干部;

任务六: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宣讲会5场以上;

任务七:除原团队成员外,第一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5人,第二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5人,第三周期带动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不少于25人。

4.4.2 创业项目的考核程序

(1)创业18MALL向入驻个人或团队发布通知;

(2)入驻个人或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3)入驻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4)根据审核和调查情况对创业者个人或团队进行打分;

(5)公布考核结果。

4.4.3 评估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入驻项目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入驻个人或创业团队入驻创业18MALL后,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项目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创业18MALL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创业18MALL办公室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入驻个人或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

(7)因安全问题,受到两次以上警告者。

4.4.4创业项目考核时需提交评估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4.4.5 考核结果的效用

评估合格的个人或团队可在下一考核期内免缴在创业18MALL的场地管理费; 评估不合格的个人或团队则勒令退出创业18MALL。

4.5创业项目的退出

4.5.1 合同期满退出

入驻个人或团队合同期满,到创业18MALL办公室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4.5.2 自动退出

因个人或创业团队内部问题,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向创业18MALL提出退出申请,主管校领导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4.5.3 勒令退出

有下列情形的,创业18MALL办公室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1)严重违反创业18MALL管理办法;

(2)考核不合格的个人或团队;

(3)创业者个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受到学校校规校纪处分;

(4)创业者个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被勒令退学。

5 附则

5.1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条例执行。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创业18MALL办公室负责解释。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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