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规章

广东东软学院教考分离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1 17:45: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东软学院校[2022]51号,2022年4月)

1 目的

为有效推进TOPCARES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客观、公平地检查课程教学效果,促进良好的教风与学风,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所开设的全部课程、项目。

3 术语

教考分离,是指在考试内容教学内容相一致、考试目标和教学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课程的授课环节与考核环节实施分离的一种教考机制;强调严格按课程标准教学,根据培养目标、教学目的、课程标准,制定考核大纲,建立一套包括试题库、命题、阅卷、评分、考试分析、成绩管理等各种规章制度完备的教考管理体系。

4 职责

4.1成立教考分离校院两级领导小组,校级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教务部和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领导、相关教学单位教学领导组成;各学院教考分离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系部主任、副主任组成。

4.2校级教考分离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工作的部署,制度与流程的制定与审核,跨教学单位工作协调,抽查、评估和反馈。

4.3各二级学院教考分离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内任务分工、工作协调、检查与评价等具体实施工作。

4.4教考分离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相关制度、流程与工作计划的起草、各阶段工作协调、数据统计与分析、实施情况抽查与评估以及沟通与交流平台的搭建等工作。

5 内容

5.1教考分离分类

学校的教考分离分为完全教考分离和部分教考分离两类。

5.1.1完全教考分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课程已经建成比较完善的试题库,笔答或上机试题全部由试题库系统按照制定的策略随机组卷生成,且2人及以上流水阅卷或计算机自动阅卷。

(2)笔答或上机试题命题5套,每套重复率不超过50%,由非本课程任课教师抽选,且2人及以上流水阅卷或计算机自动阅卷。

(3)可供选择答辩题目数≥考核人数÷5,且成绩由3位非任课教师进行评定。

5.1.2部分教考分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结课考核中的1个及以上环节实施完全教考分离,且在结课考核中所占成绩比例达到30%及以上。

(2)过程考核中的1个及以上环节实施完全教考分离,且在过程考核中所占成绩比例达到30%及以上。

(3)3人及以上流水阅卷或计算机自动阅卷。

(4)笔答或上机试题全部由试题库系统按照制定的策略随机组卷生成。

(5)笔答或上机试题命题5套,每套重复率不超过50%,由非本课程任课教师抽选。

(6)口试或答辩题签随机抽取得到,可供抽选题签数≥单人考核题数×考核人数,上限为100个。

(7)课程大作业、项目成果物、口试或答辩试卷(多道试题)随机抽取得到,可供抽选试卷数≥考核人数÷5,上限为30套。

(8)答辩成绩由3位非任课教师进行评定。

5.2实施原则

5.2.1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开设的课程(项目)都应有序、有效实施教考分离,首先在通识必修、学科基础课程中施行,再逐步推广至其它课程。

5.2.2各类课程与各级项目可以结合教学内容与考核特点,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实施不同程度的教考分离。

5.2.3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要求课程组对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要求及考核形式做出统一要求与规定。

5.2.4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提前告知学生。

5.2.5各课程(项目)组要加强试题库、试卷库、项目库和案例库建设,为教考分离做好支撑与保障工作。

5.2.6各课程(项目)组要正确、合理、客观地分析和应用教考分离评价结果,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促进教考分离工作的健康发展。

5.3试卷抽取与印刷

5.3.1各学院根据本院实施教考分离课程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与组织抽题,由教务部组织印卷(含配套答题纸)。

5.3.2抽题与印卷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向他人透漏试卷号、试题等信息。

5.4试题交接与保管

5.4.1试卷交接时要求纸版试题密封在试卷袋中,并履行签字手续。

5.4.2命题人至少在课程(项目)考核实施的前10个工作日将供抽选的纸版试题密封后,交接给对应抽题人,以留出充分印卷时间。

5.4.3此后时间至每学期补考结束日,由抽题人妥善保管纸版试题。

5.4.4每学期补考结束后,抽题人将纸版试题交还命题人处置。

5.5检查与反馈

5.5.1每轮教考分离工作实施完成后,实施课程教考分离的课程(项目)组须对试题质量、考核成绩、教学效果进行分析、总结与反馈;根据课程(项目)组的改进计划与教考分离领导小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实施方案,促进课程教考分离更完善、更有效的实施。

5.5.2校院两级教考分离领导小组将阶段性检查教考分离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反馈意见与建议,并对各学院及课程(项目)组开展教考分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交流与推广;对教考分离过程中出现的教学差错与事故,将参照《广东东软学院教学事故的鉴定和处理办法》给予处理。

6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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