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办法
(东软学院校〔2022〕149号,2022年10月)
1.目的
为规范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维护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包括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私有在线课程)等多种形式的在线开放课程管理。
3.术语
在线开放课程是以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建设于网络教学平台,为在校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的线上课程。
4.职责
4.1 课程管理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主要负责课程建设、发布、应用、维护以及课程团队建设。
4.2 学院是在线课程管理的主体,按照要求提供课程支撑和质量保障,并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查。
4.3 教务部负责在线课程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制订在线开放课程总体规划、课程建设标准以及课程的使用授权许可。
5.内容
5.1开课与选课
5.1.1学校是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将在线开放课程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具体要求参照《广东东软学院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同管理、同要求。
5.1.2 学校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是教师在工作期间受学校支持形成的作品,教师有署名权和修改权,学校有独家使用权。
5.1.3 学校立项建设的在线课程,其共享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5.1.4 学院需强化在线开放课程的选用管理,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科学性、适用性要求。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
5.2教学管理
5.2.1 学院对选用的在线开放课程要配备课程责任教师,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学生违纪行为认定办法。
5.2.2 在线开放课程开课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应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实施完整的教学活动,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做好在线服务,确保上线课程质量。
5.2.3 选课责任教师应当配合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及教学团队的教学活动,加强学习组织和课业辅导,强化课程考核监督管理。
5.2.4 责任教师需严格考核评价管理,根据课程教学实际,严格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在考试中通过人脸识别、双机位等技术手段强化考试监督,不得将在线开放课程考试完全交由在线课程平台等第三方负责。
5.2.5对造成教学事故的在线开放课程主讲教师或选课责任教师,根据教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给予相应处分。
5.3学生管理
5.3.1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选课要求,通过教务系统选修在线开放课程,遵守课程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
5.3.2 学生严禁出借个人学习账号给他人使用,严禁通过非法软件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的“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5.3.3 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本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办法等,取消课程及考试成绩,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并构成违法行为的学生,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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