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课程/项目标准制定(修订)管理办法
(东软学院校[2022]58号,2022年4月)
1 目的
为规范课程/项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保证教学运行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各类课程及教学环节的课程标准和项目标准的制定(修订)管理。
3 术语
标准是执行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文件,是选编教材、编制课程教学进度表、组织实施教学、课程考核评价、进行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和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
4 职责
4.1教务部负责标准管理制度的制定。
4.2学院负责组织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4.3系、部主任负责审核标准。
4.4课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写标准。
5 内容
5.1标准制定(修订)基本原则
5.1.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标准要准确地贯彻专业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标准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体现本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本课程在课程体系中应处的位置。要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下,处理好课程与专业的关系,注意课程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分工和衔接,防止出现教学内容的遗漏和重复。
5.1.2符合科学性、系统性、新颖性相统一的原则。标准要准确体现本专业的基本内容、内在规律、课程结构体系,反映最新研究成果。各标准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能够指导教师遵循教育规律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5.1.3符合教学实际,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标准的内容和体系要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充分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一体化,突出综合运用知识、技能和培养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标准对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课程内容完整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专业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学生的整体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以中等程度的学生可以达到的限度为准,明确课程教学的目的与知识技能要求、教学的基本内容,突出重点、难点,切实体现因材施教。
5.1.4课程内容和时间配置科学合理的原则。标准应当根据课程的教学要求明确分配各类教学环节(讲课、习题、测验、实验、实践等)的教学时间,并根据课程各章节教学内容的量、重点、难易程度等情况科学分配教学时数,避免单纯按章节平均分配学时,以保证合理安排教学时间,课堂教学内容充实,重点、难点突出。
5.2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程序
5.2.1标准的制定(修订)须至少在课程开课的前1个月完成。
5.2.2学院组织集中研讨,讨论标准制定(修订)的具体内容,指定负责人编写课程标准。
5.2.3标准/项目负责人依据讨论确定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标准初稿。
5.2.4 标准须在集团云盘系统中进行存档。
5.3标准的实施和管理
5.3.1标准是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标准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课程都必须制订相应的标准。
5.3.2开课院系组织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教务部和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按照标准组织相关教学检查和评估活动。
5.3.3在标准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的内容进行调整,须由标准/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程序组织修订,经学院审核通过并报教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5.3.4标准的名称要与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完全一致。同一个课程代码(或项目代码),必须依据同一标准(教学改革课程除外);课程代码(或项目代码)不同,同人不同时或不同人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如学时学分相同,必须依据同一标准,学时学分不同的,应分别制定标准。
6 附则
6.1本管理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6.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 附件(略)
7.1 TOPCARES课程框架标准
7.2 TOPCARES项目框架标准
7.3 课程/项目标准修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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