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规章

广东东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1 17:22:00 浏览次数: 【字体: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广东省政府关于防止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不敢不能不想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为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办学秩序,更好地开展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通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报到入学的所有学生。

3  职责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部、招生就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就办)、学生工作部(以下简称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领导小组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领导监督,研究决定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事项。

教务部负责牵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中的问题,根据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完成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招就办负责向二级学院提供学生录取电子数据、录取考生名册、录取学生电子照片。

学工部负责组织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纸质档案归档核查、学生各类信息采集以及学生登记表的印发、填写。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审查小组) ,全面负责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内容

4.1新生报到入学资格初审

新生报到入学当天,学院审查小组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认真核对学生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录取照片等与学生本人是否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学生入学。

4.2新生入学资格复审流程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审查小组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学院审查小组需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如下复查程序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1)照片复审:对学生纸质档案中的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报到学生本人进行比对,同时借助人脸识别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入学。

(2)证件复查:核查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上的文字身份信息是否一致,主要复查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考生号、省份等信息。

(3)档案复查:核查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的照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学生个人信息是否一致,比对档案字迹与在学生登记表上字迹是否一致。

(4)体检复查: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核查学生高考体检表与入学体检表中学生身高等项目是否一致,学生身体条件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

(5)专升本层次学生前置学历核查:核查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确认个人信息是否一致,专科毕业时间是否早于学校专升本入学时间。

4.3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处理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学院应指导学生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招就办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存疑信息。对复查存疑的考生,学校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顶替入学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4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通过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学生,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完成后,学院要督促指导所有新生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核实纠正。

4.5工作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极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格把关、避免疏漏,建立健全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处理机制。认真查验考生各项原始材料,做好审查过程及结果的记录、审查资料存档管理工作,切实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落实到实处。

5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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