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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划定2016年全国联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5 11: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经报请教育部批准,2016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1、第一批本科院校文史、理工类:400分。
  2、第二批本科院校文史、理工类:300分。
  3、第一批预科院校文史、理工类:380分。
  4、第二批预科院校文史、理工类:280分。
  5、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与同批次招生院校普通类同时进行]:200分。

  各招生院校可在教育部批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自主划定本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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