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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

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1日 来源: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评建工作办公室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职责

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检查、督导、咨询机构,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审议、指导,多渠道快速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强化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控职能,保证有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校级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职责:

(1)学习、研究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理念、重大举措、最新动态和最佳实践,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积累、总结、转化工作成果,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支持;

(2)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听课、巡课,深入了解教情、学情,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积极与师生交流并反馈意见,提出建议与咨询。同时,发现、推广、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典型;

(3)根据各渠道反馈的教学质量信息,对学生评教、教学质量评价排名靠后的教师,以及学院委员听课评价存在争议的课堂、学生日常反馈教学效果不佳的课堂等,进行针对性听课与指导,听课后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

(4)对教学主要环节,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备课环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含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授课教师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环节的质量进行专项督查;

(5)参加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例会,交流听课情况和常规检查情况,共同商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结合学校教学建设和改革重点工作,对学校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和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助力教师、学生发展,开展专题讲座;

(7)完成学校或校级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教学质量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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