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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软学院教师评学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评学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信息的反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现要求各院(系)每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师评学活动。为确保教师评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评学的目的

1.结合教师的教学实际,培养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勤奋刻苦,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意志品质;

3.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根据生源状况,大力推进因材施教,探讨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4.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学校教风和学风状况等提供依据。

二、教师评学的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全体学生。

三、教师评学的办法

1.任课教师主要从学习目标、学风、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和总体评价五个项目对学生学习情况做出总体评价,评学表包括14个指标;

2.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指标按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及格、较差五个等级(F)进行打分,折算分数X=F×K;

3.总分x=∑F × K。

四、教师评学的程序

1.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组织,每学期1次,一般安排在学期课程考试(考核)结束后进行。由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填写《教师评学表》(表6-1);

2.各任课教师填写《教师评学表》,对该学期所有任课班级的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认真评价。担任合班课程的教师需为每个班级填写一份表格,担任不同课程教学的教师须按课程门数填写相应份数的表格。

3.各院系收集任课教师填写的评学表(公共课授课教师和跨院系授课教师的评学表由任课教师提交学生所在院系;对合班授课的公共课授课教师的评学表由任课教师分别提交学生所在院系;公共选修课及公共体育课暂时不进行教师评学);

4.教师填好评学表后由各院系按班级进行汇总整理,并填写《教师评学汇总表》(表6-2),写出本学期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经院系领导审核,于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上报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5.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在收到各院系上交的教师评学汇总表和分析报告后,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分析,写出学校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并将结果反馈给学校领导、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今后共同进行教学和教学管理改革的参照依据。

五、评价结果处理

1.所有在该学期承担并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兼课教师)均参加评学活动,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教学常规工作,同时教师评学结果作为衡量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与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挂钩;

2.各学生所在院系应将本学期的教师评学结果通知下学期为该班级授课的教师,以供教师在备课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设计课堂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

3.各院系应对教师评学结果认真分析,对教师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措施,切实改进。

六、工作要求

1.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投入到教师评学活动中,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

2.各院系要对每次教师评学过程中产生的文档建档保存,每次评学工作结束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价汇总表和分析报告报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备案。

七、附则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解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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