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TOPCARES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健全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学校本科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检查、评估、监控。
3 职责
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组织校级本科教学各主要环节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评估、通报、建议等工作。
各教学单位(学院)负责本科教学主要环节的实施,并组织院级本科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解决对策和解决时限,使得本科教学各主要环节的工作质量符合本标准。
4 内容
4.1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项目标准质量标准
4.1.1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质量标准
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订质量标准由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指标体系、课程体系、实践环节、学时学分、格式要求七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培养目标 | 培养目标定位 | 1.专业定位清晰、准确,与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一致; 2.具有前瞻性,对未来国家/地区/行业的人才需要有详细的调研; 3.考虑了未来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因素对专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考虑了本专业的利益相关者。 |
培养模式 | 培养模式特色 | 1.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符合模板中的基本要求; 2.在对国内外同类专业、同地区相近专业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实际,制定了具有竞争性的人才培养模式; 3.能够充分体现出本专业的相对优势与专业特色。 |
指标体系 | 指标体系选取 | 1.专业的TOPCARES培养指标明确具体,根据调研分析的结果对学校统一模板进行了裁剪; 2 培养指标满足学生预期就业岗位(群)的要求; 3.专业的TOPCARES培养指标体系充分考虑了利益相关者(学生、家长、企业、行业、社会等)的需求,有具体的调研记录、论证文档; 4.培养指标应能明确支撑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并可衡量。 |
课程体系 | 课程体系设置 | 1.专业核心课程所覆盖的TOPCARES培养指标应有充分的论证,各项指标的选取有一定学时数做支撑,并对指标是否达成有具体的考核、测量办法; 2.课程体系应紧密围绕专业核心课程设置,关注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课内教学与课外培养相互结合,突出专业核心能力主线; 3.课外活动有具体的方案,能够紧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及TOPCARES培养指标来策划; 4.人才培养的TOPCARES培养指标落实到课程当中(Mapping图应清晰合理),对于被多门课程(或1-3级项目)反复覆盖的指标,应基本体现出渐次递进的关系,并且经过论证; 5.课程体系中应针对性的引入相关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或专业(职业)资格认证课程; 6.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与主要职业岗位对应关系链路图”明确清晰地表达了课程间的前修(后续)关系,并进行相关的分析论证。 |
实践环节 | 实践环节设计 | 1.“项目导向的专业课程能力培养鱼骨图”中的各级项目分配合理、内容具体,项目有对应的核心课程并且联系紧密; 2.实践教学应围绕TOPCARES培养指标,逐步提升学生的各项能力,主要的培养指标有充分的项目(学时数)等做支撑,并有具体的考核办法; 3.有精心设计、内容详细的1级项目等综合性实践环节,实训内容充实,使学生进行主动经验式学习;或者与企业合作,学生有至少半年的实习、实训,使学生在自主、动手、综合、实验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锻炼,实训、实习与毕业设计选题结合紧密; 4.规划了分阶段、分层次、渐次递进的实践学期项目体系(含基本能力实训、专业能力实训、综合能力实训、项目实训等),能够引导学生开展一体化学习、主动学习、经验学习。 |
学时学分 | 学时学分要求 | 1.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中的学时要求、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占比等; 2.“创新创业实践类”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必修课开设,要求达到2学分; 3.学分符合学校学分计算规则; 4.总学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 |
格式要求 | 规范及格式要求 | 1.课程标注准确,专业说明清楚、详细; 2.文本形成及格式规范,内容完成,未发现技术性错误; 3.论证报告内容与培养方案、Mapping图及佐证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4.按照规定开设通识课程,且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院等信息完全正确; 5.有专业选修课的学期至少按照1.2倍的学分要求提供可选课程。 |
4.1.2课程标准编制(修订)质量标准
课程标准编制(修订)质量标准由预期学习效果、教学内容、学时分配、项目实施、考核与评价、方法与手段、课程资源、学习策略与技巧、教学条件、质量保障、文档规范十一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预期学习效果 | 教学目标 | 1.课程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明确; 2.课程教学目标、预期学习效果与支撑的TOPCARES培养指标对应、一致。 |
预期学习效果 | 1.预期学习效果可衡量、可评价,能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TOPCARES指标; 2.预期学习效果应基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课程特点,体现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注重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3.培养路径需从整体上考虑预期学习效果、TOPCARES知识、能力、素质指标的实现路径,体现目标、培养路线的一体化设计。 | |
教学内容 | 内容与要求 | 1.知识单元的划分合理,单元教学内容应覆盖教学目标中的理论知识,单元重点、难点明确、具体,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技能)等能够与实际联系; 2.教学内容根据实际工作过程设计了3/4/5级项目; 3.教学内容设计科学、先进,能够及时跟踪“新理论、新技术、新工具、新产品、新应用”的变化,适时更新教学内容,能够反映相关学科领域最新发展,深度、广度适当; 4.知识点设置合理,自学内容与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突出,能有效支撑课程目标与预期学习效果; 5.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先修/后续课程衔接合理,没有不必要的重复内容; 6.围绕课程教学目标,科学系统地开展概要设计,内容应包含线上线下有机整合的课前/课中/课后的学习任务和教学活动、教学方法手段、学习评价、学习支持等。 |
学时分配 | 学时分配 | 依据教学计划与课程目标,合理设置单元课时数,并根据单元课时数的设置合理分配重难点与教学内容。 |
项目实施 | 设计与实施 | 实践项目设计系统、合理,体现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的原则,成果物可测评。 |
考核与评价 | 考核与评价 | 1.考核方式包括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 2.有具体、详细的评分标准; 3.考核方式、重点难点、考核要求及分值比例明确; 4.考核内容能够检验TOPCARES培养指标的达成度。 |
方法与手段 | 方法与手段 | 1.有针对TOPCARES培养指标的具体培养/教学方法; 2.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3.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 |
课程资源 | 教材 | 采用近三年出版/再版的优秀教材,如国家级/省部级精品教材或规划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 |
其他资源 | 1.建设有支持课程教学的基本教学资源,如教案、多媒体课件等; 2.根据需要建设有支持课程教学的补充教学资源,实验指导书、案例集、项目集、习题集(练习册)等; 3.根据需要提供双语或全英文教学资源(针对双语课程)。 | |
学习策略与技巧 | 策略与技巧 | 采用多种方式为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提供支持和指导,并给出要求和建议。 |
教学条件 | 基本条件 | 1.教师应具备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和信息化素养等要求描述具体,符合本课程教学要求; 2.教学场所与设施要求能保证学生顺利实施并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
质量保障 | 保障措施 | 对教学质量监控有先进具体的方法、手段和措施,注重关键、薄弱环节的监控,保证课程预期目标的实现。 |
文档规范 | 规范及审批 | 1.内容描述清楚、详细,基本信息填写准确,签字完整; 2.文本形成及格式规范,未发现技术性错误。 |
4.1.3项目标准编制(修订)质量标准
项目标准编制(修订)质量标准由预期学习效果、教学内容、项目实施、考核与评价、方法与手段、项目资源、学习策略与技巧、教学条件、质量保障、文档规范十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预期学习效果 | 教学目标 | 1.项目总体教学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明确; 2.项目教学目标、预期学习效果与支撑的TOPCARES培养指标对应、一致。 |
预期学习效果 | 1.预期学习效果可衡量、可评价,能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TOPCARES指标; 2.预期学习效果应基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项目特点,体现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注重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3.培养路径需从整体上考虑预期学习效果、能力指标的实现路径,体现目标、培养路线的一体化设计。 | |
教学内容 | 内容与要求 | 1.教学内容设计科学、先进,能够充分利用产学研合作成果,将产学研项目进行系统化设计、专业化改造和教学化开发; 2.能够及时跟踪“新理论、新技术、新工具、新产品、新应用”的变化,适时更新项目内容,能够反映相关学科领域最新发展,深度、广度适当; 3.项目单元划分合理,重点与难点明确、具体; 4.教学内容根据实际工作过程设计了3/4/5级项目; 5.各项目单元知识群设置合理,自学内容与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突出,能有效支撑项目目标与预期学习效果; 6.围绕项目教学目标,科学系统地开展概要设计,内容应包含课前/课中/课后的学习任务和教学活动、教学方法手段、学习评价、学习支持等,并体现出能够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两种形式的优势改造传统教学。 |
项目实施 | 实施计划 | 1.项目单元体现循序渐进、由易到难的原则,成果物可测评; 2.项目单元应与项目总体教学目标、项目成果物相关联。 |
考核与评价 | 考核与评价 | 1.考核方式包括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 2.项目考核与评价至少包括考核内容、考核目的和评价标准三个方面; 3.合理设置各考核内容构成及所占比重,突出实践成果,明确各考核内容要检测的知识群与能力、教学效果达成情况、重点难点的掌握情况等; 4.项目考核方式应符合考核内容的类型特点,考核方式、标准应借鉴行业企业对真实项目的要求,使项目考核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学业表现,能够有效评价学生在项目教学目标上的达成度; 5.有具体、详细的评分标准; 6.终结性考核的目标与教学目标一致,考核的内容范围,重点难点分布与教学内容结构一致; 7.考核方式、重点难点、考核要求及分值比例明确。 |
方法与手段 | 方法与手段 | 1.有针对TOPCARES培养指标的具体培养/教学方法,并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2.教学手段应体现以项目为导向、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个性发展的原则,引导学生构思、设计、实施、运行,学生真做、真练、真实战; 3.教学组织实施应有实践氛围,支持学生实践,将教学与项目研发、工作室项目结合; 4.以学习产出为导向,线上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重视学生的学习体验,重视教学过程的交互,注重“教”与“学”的设计。 |
项目资源 | 教材 | 1.采用近三年出版/再版的优秀教材,如国家级/省部级精品教材或规划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有项目教学指导书。 |
其他资源 | 1.项目资源数量形式丰富,满足学生探究性实践、研究性学习、协作学习、深度学习及课外自主实践的需要; 2.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项目的教与学为依据,以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列举出可供学生使用的资源名称,并简要说明资源用途和获取方法; 3.有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项目开发、教材开发、资源开发等。 | |
学习策略与技巧 | 策略与技巧 | 采用多种方式为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提供支持和指导,并给出要求和建议; |
教学条件 | 基本条件 | 1.教师应具备的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和信息化素养等要求描述具体,符合本项目教学要求; 2.项目教学实施环境、教学平台、实践实训地点、场所、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安全保证等要求能保证学生顺利实施并完成项目教学任务。 |
质量保障 | 保障措施 | 对教学质量监控有先进具体的方法、手段和措施,注重关键、薄弱环节的监控,保证课程预期目标的实现。 |
文档规范 | 规范及审批 | 1.内容描述清楚、详细,基本信息填写准确,签字完整; 2.文本形成及格式规范,未发现技术性错误。 |
4.2教学实施环节质量标准
教学实施环节质量标准由备课环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含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等六个部分组成。
4.2.1备课环节质量标准
备课环节质量标准由备内容、备学生、备方法、备进度四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备内容 | 课程标准 | 1.授课教师需掌握所授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熟悉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相互关系; 2.授课教师应掌握本课程内容的深度、广度,支撑的OPCARES三级指标要求,深入了解课程的重点难点。 |
教材分析 | 1.根据课程标准对教材内容进行适当处理和调整,弄清教材的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对习题的安排与解答等; 2.有针对性地适度拓展备课内容,将知识应用、技能培养和“五新”(新理论、新技术、新工具、新应用、新产品)融入教学内容。 | |
参考资料 | 1.科学合理地选择推荐给学生学习参考书、网络学习资源; 2.能够针对所授课程的内容,广泛收集典型案例和课程思政元素,并融入教学内容中。 | |
备学生 | 知识基础 | 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知识结构,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关注学生个体的需求和差异,明确学生的知识水平现状,选择适用的教学方式。 |
学习能力 | 1.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品德意志、学习态度和思维方式,了解学生自习情况和学习习惯; 2.掌握学生的学习特点和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培养层次的学生,调整授课方式,加强个别辅导。 | |
学习要求 | 收集学生在学习上疑点、难点和对教学的意见等,能根据所获取的信息,合理设计或修订教学设计(教案),并注重教学创新,最大限度的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 | |
备方法 | 教学方法 | 1.熟练合理地采用讲授、讨论交流、案例分析、指导研究、操作实践、自学等方法开展教学; 2.注重教学个性化,按学生不同层次调整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3.注意突出重点,化解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 |
教学手段 | 1.精心设计并制作教学课件,在开课前进行课件使用预演; 2.熟悉相关设备、教具器材及教学软件功能和使用方法; 3.利用东软智慧教育平台组织教学资源。 | |
实验试做 | 课前完成实验指导书的编写,对演示性实验应亲自试做,对试做中出现的问题有原因分析和处置方法,精心设计实验程序。 | |
备进度 | 教学进度 | 1.每学期独立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实习实践课程等)均应具备完整的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 2.根据课程标准、课程表及任课班级教学进度填写教学进度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教学任务。 |
课程教案 | 1.授课须有完整教案; 2.教师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课程教案内容; 3.教案内容、顺序与教学进度表基本同步,且应有教学的重点、难点分析,教案上要注明教学方式,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
4.2.2理论教学质量标准
理论教学质量标准由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辅导答疑、课程作业等四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教学准备 | 课前准备 | 1.教师上课时,应按要求携带课程标准、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进度表、教案、电子课件等教学文档材料和学生名册; 2.任课教师应提前5-10分钟到达教学场所,调试设备,上课时关闭或静音通讯工具。 |
课堂教学 | 教学态度 |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课程教学导向正确,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在品德、言行、举止、作风上为人师表,着装整洁,尊重学生; 3.按时上、下课,按学校相关规定调停课,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讲课专注投入。 |
教学内容 | 1.按课程标准要求和授课计划(教学进度)授课; 2.熟悉教学内容,内容充实、准确、科学,重点突出,难点分析透彻,力戒平铺直叙和照本宣科。 | |
教学组织 | 1.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2.有效组织课堂教学,调动学生听课积极性,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完成教学目标。 3.积极利用东软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实施教学。 | |
教学方法 | 1.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探索多种教学模式,如研讨式、案例式、问题导向式、线上线下混合式、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2.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 3.能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灵活运用教学手段。 | |
教学技能 | 1.语言准确、简洁、流畅,使用普通话,声音清晰;语速快慢适中,表达生动有趣; 2.板书布局合理,条理清晰,画图准确,书写规范。 | |
教学效果 |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学生反映良好。 | |
辅导答疑 | 辅导安排 | 1.根据课程要求,在完成一定学时教学任务后,须安排辅导答疑,确定答疑次数、时间、地点(或网上); 2.注重因材施教,既要解答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又要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式,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
答疑途径 | 辅导答疑要建立畅通的途径,采取多种渠道进行交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问题。 | |
课程作业 | 作业布置 | 1.作业布置适量,根据教学进度进行,并在教案上详细说明; 2.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促使学生掌握和理解知识点,提高对知识的掌握度。 |
作业批改 | 1.及时认真批改学生上交的作业; 2.对于将平时作业作为平时成绩考核项的课程,对学生作业应全批全改。 |
4.2.3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实验教学质量标准由实验教学准备、实验过程指导、实验报告与记录、考核与成绩等四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实验教学准备 | 实验教学计划 |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实验教学要求制定实验教学计划,编写实验教学标准,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2.在保证实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创新研究性实验。 |
实验课表 | 1.按照课程标准(实践教学项目)及实验标准要求,制定实验教学安排,编制实验课表; 2.实验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 |
实验教材 | 1.实验课程必须有相应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2.授课教师未经课程开课学院批准,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及内容。 | |
实验教案 | 1.授课须有完整实验教案。教案内容、课时安排合理;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实验要求、步骤明确,注意事项清楚。 2.条件具备时,教师应将新技术、新应用融入实验教学内容。 | |
实验准备 | 1.编好实验分组,布置预习任务,分批次授课的确定分批次的时间、每批人数等; 2.对新开实验和本学期首开的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进行预做,特别是开设难度较大或有危险的实验项目必须预做; 3.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检查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是否完备和齐全,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安全和实验顺利进行。 | |
实验教学课堂 | 教学态度 |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德树人,课程教学导向正确,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在品德、言行、举止、作风上为人师表,实验着装规范,尊重学生; 3.按时上、下课,按学校相关规定调停课,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讲课专注投入。 |
教学内容 | 1.按课程标准要求和实验教学计划授课; 2.熟悉教学内容,内容充实、准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 |
教学方法 | 1.以学生为主体,讲解少而精,演示与学生实际操作相结合,时间分配合理,循序渐进; 2.有效地利用各种实验教学辅助手段,利用东软智慧教育平台组织教学资源。 | |
教学组织 | 1.根据实验配备合理分组,提高设备利用率; 2.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在场巡视指导,及时纠正违规操作,启发、引导学生自行解决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操作能力和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实验安全教育,每门实验课程第一次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布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4.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布置学生撰写实验报告,填写实验室相关记录。 | |
教学效果 | 完成实验教学任务,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学生反映良好。 | |
实验报告与记录 | 实验报告 | 1.实验报告按要求统一格式,包括实验项目名称、实验学时、实验原理、实验设备与环境、实验过程与结果、实验总结等,报告填写规范、内容完整、数据真实; 2.指导教师须及时、认真批改每一份实验报告,有批改日期及签名。 |
实验记录 | 1.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数据、实验报告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定期保养和维护实验设备。 | |
考核与成绩 | 考核与成绩 | 1.独立设置实验课程,根据考核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单独记载成绩; 2.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实验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计入该课程的成绩; 3.成绩评定准确、规范、及时。 |
4.2.4实践教学(含实习)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项目实践、项目实训(含实习)两类教学。实践教学(含实习)质量标准由项目教学准备、项目教学过程、项目考核与评价等三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项目教学准备 | 确定指导教师 | 1.各专业根据项目实践/项目实训教学要求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是校内专任教师、外聘教师,也可以是校外兼课教师; 2.校外实习的学生实行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的双导师制。 |
设计项目 | 1.各学院组织项目设计。项目设计应基于行业产业背景,从支撑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关系出发,进行真实项目的选取、引入和改造; 2.指导教师按照集团《项目建设框架标准》要求编写项目标准和项目实施计划。 | |
学生选题 | 各学院组织学生选题,可跨专业、跨学院选题,每项目班原则上不少于30人,校外实践、校企合作项目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班人数。 | |
项目教学过程 | 项目教学内容 | 符合项目标准和项目实施计划要求,着重学生在巩固理论知识,提升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注重“五新”(新理论、新技术、新工具、新应用、新产品)融入,注重增加体现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内容。有效支撑专业TOPCARES培养指标的达成,从而支撑专业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达成。 |
项目教学方法 | 1.校内教学:突出混合式教学模式,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认知规律选择合适的线上线下有机整合的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东软智慧教育平台组织教学。 2.校外实习:突出“以岗代训”,校外指导教师对实习过程进行管理,校内指导教师对实习情况进行定期跟踪、不定期回访和调查; 3.校企合作项目班:根据企业工作特点和教学要求选取适当的教学方法。 | |
项目教学组织 | 1.指导教师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要求组织项目实践/项目实训教学; 2.充分利用实验实践环境和实训实习基地等实践场所开展教学。 | |
项目教学效果 | 1.实践报告/实习报告内容充实,撰写规范; 2.学生反映收获大,能力和素质有较大提高。 | |
项目考核与评价 | 形成性考核 | 1.根据项目特点合理设置形成性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及所占比重,明确各考核内容要检测的知识群与能力、教学效果达成情况、重点难点的掌握情况等。 |
终结性考核 | 1.终结性考核应关注重要知识点和能力点的覆盖面,体现知识的运用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2.终结性考核方式包括实践报告、论文、作品(需附设计说明书)等。考核方式的选取应与项目性质特点和教学目标要求相匹配,可以是一种方式,也可以是多种考核形式的组合(多种形式组合时,须明确各形式考核的成绩占比)。 |
4.2.5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由组织管理、遴选导师、选题开题、指导过程、论文撰写、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总结归档等八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组织管理 | 学校工作 | 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教务部主管,各专业学院、系(部)组织实施; 2. 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 3.负责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的检(抽)查,反馈、总结等工作。 |
学院工作 | 1.各学院应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按要求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2.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包括学生动员和教育、指导教师培训等; 3.组织学院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的检(抽)查,反馈、总结等工作。 | |
系(部)工作 | 1.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资格; 2.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实施和检查; 3.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及存档工作。 | |
遴选导师 | 确定导师 | 1.各专业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硕士及以上的人员担任;鼓励吸收一定数量的行业企业导师作为指导教师; 3.每位导师指导学生数量要适当,原则上不超过1:10。 |
选题开题 | 论文选题 |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近三年选题或内容的重复率低;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尽可能结合企业、教研、科研项目或教学实践提出,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比例≥50%; 3.学院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核,题目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
选题分配 | 1.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采用“师生双向选择,学院适当调整”的方法进行;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 3.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 |
论文开题 | 1.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并指导学生按规定格式规范撰写开题报告; 2.经指导教师审核、专业系组织审定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开题报告未获通过的,可进行重新开题或更换选题。 | |
指导过程 | 论文指导 | 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要有跟踪指导、检查的记录。 |
中期检查 | 组织中期检查,须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提出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或建议。 | |
论文撰写 | 撰写规范 | 1.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范,概念清楚,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数据可靠,内容正确,条理分明,语言流畅,文章结构合理、严谨; 2.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字数一般要求:原则上不得少于8000字,外语类不得少于6000字.艺术设计类不得少于3000字。 |
论文评阅 | 指导教师 | 1.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总文字复制比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2.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给出评语和成绩。评语要认真得当,应根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和撰写质量进行全面评价,肯定成绩和优点,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评阅教师 | 评阅教师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给出评语和成绩。评语应根据设计任务完成情况、设计(论文)撰写质量、是否有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肯定成绩和优点,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
论文答辩 | 答辩准备 | 1.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5-7名委员),审核学生答辩资格,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 2.学院答辩委员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人数成立若干个专业答辩小组(不少于4名成员),安排答辩具体工作(学生分组、时间、地点); 3.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名单、答辩资格审查结果、答辩工作安排报教务部备案。 |
答辩过程 | 1.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自述时间为10-15分钟(含演示时间),回答答辩小组成员提问(3-5个问题)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答辩应严格按照计划及时间执行,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 3.答辩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答辩记录表,客观完整记录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回答。 | |
成绩评定 | 1.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指导教师评分占30%,评阅人评分占20%,答辩成绩占50%,根据三部分评分比例确定总成绩; 2.90分及以上比例不超过10%;80-89分比例不超过50%。各学院应严格掌握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 |
总结归档 | 工作总结 | 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报送教务部备案。 |
档案材料 | 学院组织将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材料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存档资料,按规范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
4.2.6课程考核质量标准
课程考核质量标准由考核组织、命题与审核、印刷与保管、考试组织、试卷评阅及分析、成绩评定及分析、材料归档等六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考核组织 | 组织机构 | 教务部负责统筹、组织全校的课程考核工作;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安排教学督导对课程考核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各开课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实施。 |
考核方式 | 1.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每一门课程(包括实践课程),都必须按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考核,不得随意变更课程考核方式; 2.课程考核应关注形成性评价,做到全过程评价,采取过程考核与结课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过程考核成绩不得超过总评成绩的50%,实施课程考核教学改革的课程除外; 3.课程考核具体形式可采用考勤、课堂表现、作业、大作业、笔试、口试、报告、项目成果等多种形式; 4.项目教学、毕业实习等实践课程,依据项目标准要求,可采取实践报告/实习报告等方式进行考核。 | |
考核安排 | 1.课程组应制定过程考核各考核项目的评判标准,结合课程授课过程从多方面、多环节、分阶段实施考核; 2 结课考核通常安排在学期末,分为学校统一考试和学院组织考核两种组织方式。 | |
命题与审核 | 试卷命题 | 1.结课考核的试卷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难易适中,避免类型单一,既要考核基本理论知识点,也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学生实践基本技能; 2.试卷命题实施“双考官制”,第一考官负责拟定考试题目,第二考官负责审核试题,每门课程试卷采用A、B卷制,每套试卷均应配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3.实施教考分离课程命题要求参照《教考分离管理办法》执行。 |
试卷审核 | 1.学院组织对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审定,填写《课程考试命题质量审核表》并履行审签手续; 2.试卷应题量和难易度适中、题型丰富,文字表述准确,图表、公式准确清晰,试卷和答题纸排版规范;A、B卷重复率不能超过20%,交叉分值不超过10分; 3.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客观题给出每小题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主观题给出参考答案、评分点和分值;问答题、论述题原则上要细化到答题知识点。 | |
印刷与保管 | 试卷印刷 | 试卷由学校印务中心负责印制,印刷后进行分拣、查数和封装,封装后试卷送交教务部或各学院,由专人保管。 |
试卷保管 | 1.试卷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保密原则; 2.接触试卷出题、印刷、转接、封存等环节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密措施。 | |
考试组织 | 考试时间 | 1.学校统一组织的结课考核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需要调整时间的需经学院审核、教务部备案; 2.统考的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由教务部统一安排。 |
考试监考 | 监考教师按照监考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监考教师,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报教务部审批。 | |
缓考及补考 | 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须提前一周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或申请,未经批准不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该课程按旷考处理; 2.缓考学生应在下一学期随补考学生参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3.补(缓)考安排在下学期期初,由教务部统筹组织,各学院负责实施。 | |
试卷评阅及分析 | 试卷评阅 | 1.考试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试卷评阅,评阅由阅卷负责人负责组织,采用流水阅卷方式; 2.试卷评阅按照《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执行。 |
结课考核分析 | 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试卷答题情况撰写结课考核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失分原因分析,命题难易、覆盖知识点情况分析,映射到教学存在问题分析,学生学习效果分析等内容,并针对性地提出今后改进教学的措施。 | |
成绩评定及分析 | 过程考核成绩 | 1.原则上除考勤、课堂表现两种常规考核项目外,过程考核项目应不少于2个; 2.每个过程考核项目应制订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任课教师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并记录。 |
考试资格审核 | 1.课程结课考核前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对无故缺交作业累计超过1/2、缺课达到或超过课程计划学时1/3的学生,取消课程考试资格和补考资格; 2.教务部于考试前两周公布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并进行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 |
成绩录入 | 1.在课程考核结束的3-4个工作日内,由任课教师负责将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应准确无误; 2.成绩登记表审核表须经系(部)主任、学院领导和教务部复核审查后生效,并向学生公布,纸质版成绩由各学院自行存档。 | |
课程教学总结 | 课程组认真对课程教学进行总结,撰写报告。报告包括:考核项失分分析;考核方案分析(考核项目设计、知识点掌握、课程目标达成等);课程教学分析;考核方案改进或完善措施等。 | |
材料归档 | 考核材料归档 | 1.课程考核材料由开课学院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归档保存,存档期为6年; 2.课程考核材料归档保存前,各开课学院要认真组织材料检查。归档后,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按规定对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进行抽查,对出现问题的材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
4.3 教学管理质量标准
教学管理质量标准由授课教师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三个部分组成。
4.3.1授课教师管理质量标准
授课教师管理质量标准由新任教师、专任教师、外聘教师等三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要素 | 质量标准 |
新任教师 | 培训 | 1.应参加并通过岗前培训,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其他要求,按照《广东东软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办法》执行。 |
考核 | 培训期满,参加相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任教。考核包括以下几方面:导师带教情况、培训学习情况、教学能力测评情况。 | |
专任教师 | 职责 | 1.根据《广东东软学院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中任课教师的相关要求,以及《广东东软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完成教学任务; 2.经常与学生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
教学纪律 | 1.执教期间,应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 2.加强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 3.如出现违反教学纪律情况,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 |
教研活动 | 积极主动参加基层教学组织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和教学单位安排的教学任务。 | |
外聘教师 | 聘用原则 | 1.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为前提聘用; 2.外聘教师来源: A类 其他高校的教师(含退休) B类 行业/企业或机构的行业导师(含退休) 3.根据应用型办学特点及人才培养需要,鼓励教学单位聘用具有丰富产业实践经验的外聘教师。 |
聘用条件 |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有教学能力,能够达到教学质量要求;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4.所承担教学工作任务须与所学专业和工作经验相匹配; 5.原则上,A类外聘教师应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B类外聘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有相关产业实践经验2年以上。 | |
授课要求 | 外聘教师的授课要求按照《广东东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
4.3.2教学运行管理质量标准
教学运行管理质量标准由培养方案、课程/项目标准、教学运行、学籍管理等四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 要素 | 质量标准 |
培养方案 | 制(修)订要求 | 1.培养方案是学校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和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是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 2.培养方案既要符合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教学基本规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原则上在6月下旬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后可以进行微调; 3.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由教务部负责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 |
制(修)订程序 | 1.学校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精神以及上级和集团的相关要求,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明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2.各学院组织所属专业开展包括社会需求和用人单位、同类或相近专业等方面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3.学院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按专业培养目标制订培养方案初稿; 4.学院组织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议; 5.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后,报集团专业委员会审批执行。 | |
课程/项目标准 | 编制 标准 | 1.培养方案设置的各类课程及教学环节均应编制课程标准或项目标准,标准的编制或修订须至少在课程开课的前1个月完成; 2.编制标准应严格贯彻培养方案中所体现的培养目标,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要融入课程思政内容;3.标准必须对课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教学目标和TOPCARES三级指标、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使用教材与参考资料等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4.标准编制工作由学院实施组织,系(部)负责人负责审核。 |
执行 标准 | 1.标准是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标准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开课院系组织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教学活动; 2.标准执行中,如需调整,须由标准/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程序组织修订,经学院审核通过并报教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 |
选用 教材 | 1.高度重视教材建设,使用教材须经教务部审核,建立完善的教材选用制度; 2.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学校规定,相关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重点工程教材”; 3.遵循“自建为主、外购为辅"的教材建设原则,优先选择适用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合理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等; 4.鼓励教师结合学校实际,编写应用型特色教材。 | |
教学 资料 | 1.依据课程/项目标准的要求,教师应应结合课程前沿知识、技术的发展调整教学内容,并在开课前完成课程教案的编写和课件的制作; 2.根据课程/项目教学安排,编制教学进度表; 3.实验、实践课程还应完成实验/实践指导书的编写。 | |
教学运行 | 开课 计划 | 1.各学院组织各专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每学期专业开课计划; 2.开课计划经系(部)和学院领导审核后,报教务部统一下达教学任务。 |
教学 任务 | 各学院按照开设课程、计划授课时数(含实验、实训、实习、实践等)和师资状况,安排任课教师,落实教学任务。 | |
课表 安排 | 1.教务部、实验实训中心对学院的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编排课表并在开学前公布; 2.停课、调课按学校相关调停课处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停课或变更教学计划。 | |
教学 过程 | 按照“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执行。 | |
课程 考核 | 按照“课程考核质量标准”执行。 | |
学籍管理 | 学籍 管理 | 1.学籍管理包括学生的学籍注册、学年注册、学籍变动、毕业资格审查、成绩管理等; 2.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注册管理办法、转专业管理办法、课程考核和学业成绩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开展学籍管理工作。 |
4.3.3教学档案管理质量标准
教学档案管理质量标准由归档原则、归档范围等二个质量项目组成,并分设若干质量要素,明确相应质量标准。
质量项目 | 质量 要素 | 质量标准 |
归档原则 | 教学 档案 | 1.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或电子档案等材料; 2.教学档案管理实行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教学档案实行“分级建设、分级管理”; 3.要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教学文件材料的管理,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
归档 时间 | 1.各类教学资料应根据资料的类型、性质以及数据统计要求,分自然年、学年、学期或者时点进行收集、整理、统计; 2.各类档案保存时间按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对部分重要的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档案可延长保存时间。 | |
归档范围 | 综合 档案 | 1.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给上级主管机关的汇报、请示及批复; 3.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及有关教学文件; 4.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关于教学工作的计划、总结、会议纪要及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报表; 5.学校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教学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成果等文件材料。 |
专业 课程 | 1.有关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报告及批复,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上级批示; 2.有关专业建设、评估办法、自评报告、评估结论; 3.各专业培养方案、授课计划、课程/项目标准,学校制(修)定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和材料; 4.学校关于课程建设规划及有关材料,优秀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材料; 5. 教材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和材料,优秀教材样书等。 | |
教学 管理 | 1.学校有关学籍管理的文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生学籍的变更(休学、转学、复学、退学)材料、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材料等; 2.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与学生成绩登记表等; 3.各学期的开课计划、课表、实验课表以及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等; 4.各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考试总结、考试的试卷、考场记录及评分标准等; 5.实习实践(含实验)的计划、过程、总结材料,校内、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及协议,学生实习实践报告、实验报告等; 6.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性材料及毕业设计(论文)等; 7.历届毕业生名册、结业生名单,学位授予情况的审批材料等。 | |
| 其他 | 其他需归档内容按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
5 附则
本科教育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是学校对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统一要求,是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也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检查与监控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负责解释。原《广东东软学院TOPCARES模式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东软学院校〔2021〕5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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