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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来源: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稳定,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广东东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东软学院校[2017]22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14日-9月18日(第1教学周)。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学院自检自查为主,包括检查教学秩序、教师教学文件及听课等;学校对全校教学秩序和教学场地情况进行抽查并安排校级督导进行听课。

三、检查内容

1.教学准备情况

教师到岗情况、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教师开课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实验指导书、课件等是否齐备一致)、课程表及教材发放情况等。

2.教学秩序情况

教师到课情况,有无任课教师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情况,是否按课表安排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停课等;学生到课情况,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是否携带教材等。

3.课堂教学情况

课堂纪律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文件携带情况、第一堂课授课情况、新进教师和外聘教师课堂教学组织及讲授等情况等。

4.教学场地情况

检查教室、翻转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投影仪、空调、照明等)运行维护情况及教学环境卫生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领导、系(部)主任、院级督导和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教学检查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本次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检查内容,做好记录。

2.检查过程中,各学院与有关部门应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具体到个人,及时予以帮扶与解决;如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和说明,并向相关部门反馈,确保教学秩序稳定和教学质量提高。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填写附件2 《期初教学检查附表(附表2.1-2.5)》,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22日前将填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邮箱:zhibaobu@nuit.edu.cn)。

质保部本项工作联系人豆娜娜,电话:8660(内线),邮箱:dounana@nuit.edu.cn。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期初教学检查附表(附表2.1-2.5)》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教务部

                                2020年9月11日

 

期初教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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