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位学院领导:
校级教学督导组作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和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上一届督导组中大部分专家的任期将满,经领导批准,学校决定启动换届工作。依据《广东东软学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东软院校[2017]230号)的文件精神,现向各学院征选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征选条件如下:
1.达到《广东东软学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中5.3督导组成员的任职条件(见附件1)。
2.各学院应优先推荐高级职称的教师或教学优秀奖和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3.督导人员应具有较高威望,熟悉教学评价工作,并能切实有效地履行督导工作职责。
4.督导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师德师风。
5.按各学院规模比例,新一届的校级教学督导组由24名左右成员组成。
6.由于各学院领导和系主任行政事务繁忙,推荐的人选最好无行政职务。
7.连续聘任的督导也需要重新推荐。
请各学院应按照上述要求,认真选拔、推荐本单位督导组成员。各学院填写《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于12月16日(下周一)下班前提交电子版给质保部。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将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考察,初步确定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后,上报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通过。
附件:
1.广东东软学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19年12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