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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来源: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稳定,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广东东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东软学院校[2021]5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13日-9月18日(第1教学周)。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学院自检自查为主。

1.学院自查:由学院领导、系(部)主任、院级督导和教学秘书等组成教学检查小组,对本单位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2.学校检查:由杨利校长任组长、程学良校助任副组长,教务部、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实验教学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校级检查组,对全校教学准备情况、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教学场地等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

三、检查内容

1.教学准备情况

教师到岗情况、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教师开课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实验指导书、课件等是否齐备一致)、课程表及教材发放情况等。

2.教学秩序情况

教师到课情况,有无任课教师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情况,是否按课表安排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停课等;学生到课情况,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携带教材等。

3.课堂教学情况

课堂纪律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文件携带情况、第一堂课授课情况、新进教师和外聘教师课堂教学组织及讲授等情况等。

4.教学场地情况

检查教室、翻转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设备、计算机、投影仪、空调、照明等)运行维护情况及教学环境卫生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本次教学检查工作,切实了解教学过程中的真实情况,落实检查内容。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具体到个人,及时予以帮扶与解决;如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和说明,并向相关部门反馈,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2.校级检查组在第一周进行实地巡查,检查组成员应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并填写附件2《期初教学巡查统计表( 校级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应严肃进行处置和督促整改。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按要求填写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附表(附表3.1-3.5)》,并于9月2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邮箱(zhibaobu@nuit.edu.cn)。纸质版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本单位进行建档留存。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期初教学巡查统计表(校级检查组)》 

附件3:《期初教学检查附表(附表3.1-3.5)》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教务部

                                2021年9月11日

 

期初教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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