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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来源: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领导:

校级教学督导组作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教学质量保证和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经领导批准,学校决定启动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工作。依据《广东东软学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东软院校[2021]54号)的文件精神,现向各学院增补推荐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增补推荐条件如下:

1.原则上满足《广东东软学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中5.3督导聘任条件(见附件1)。

2.各学院应优先推荐高级职称的教师或教学优秀奖和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3.督导人员应具有较高威望,熟悉教学评价工作,并能切实有效地履行督导工作职责。

4.督导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师德师风。

5.按各学院规模比例,校级教学督导组由40名左右成员组成。

6.由于各学院领导和系主任行政事务繁忙,推荐的人选最好无行政职务。

请各学院应按照上述要求,认真选拔、推荐本单位督导组成员。各学院填写《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于10月27日(下周三)下班前提交电子版给质保部。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将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考察,初步确定新一届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后,上报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通过。

 附件:

1.广东东软学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2.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表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1年10月22日

 

校级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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