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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来源: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推进学校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东软学院校[2017]229号),学院将于2017年12-2018年1月开展课程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评估范围  

抽取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必修课(体育课除外)、专业必修课,参评课程详见附件1。  

二、工作进度安排  

1.系部自评   

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5日,各系部按照《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课程自评,本次课程评估使用课程项目评价系统,请需要参评的课程负责人登录https://portal.nuit.edu.cn,点击“课程项目评价系统”,并根据自评结果提交《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报告》和《广东东软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情况统计表》。  

课程项目评价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5。请参评课程组任课教师仔细阅读使用手册,规范上传评估报告。    

2.学院评估  

2017年1月8日至12日,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组织相关专家成立学院课程评估专家组,随机抽调各系部自评课程的相关材料,按照《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要求开展校级课程评估。  

3.成绩查询  

2017年1月15日,课程项目评价系统停止发布后,参评教师可查询评价得分。  

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填写《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报告》时,表中所有签名,应由本人手写签名,不得代签,不得用印,提交系统材料时,请提供电子扫描版签名表。  

2.系部自评表需系部评价后附在课程评估报告中,由参评课程负责人一并上传至系统。  

3.各系部自评材料及原始支撑资料应认真整理归档,作为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资料以备“学士学位授权评估”评审检查。  

4.对经过评估确认为不合格的课程,给予半年整改期,各教学单位应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督促指导其加强建设。整改方案报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备案。  

5.课程评估是我院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评估涉及的课程多,工作量大,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参评课程  

附件2  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  

附件3  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报告  

附件4  广东东软学院本科课程评估统计表  

附件5  课程项目评价系统使用手册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17年12月25日 

课程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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