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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将组织校级督导专家进行2014级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检查。

1、 检查依据

根据教务部制定的《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质保部制定的《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方案》。

2、 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第11学周)。

3、 检查原则

根据教务部制定的《广东东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1)选题的题目由指导教师申报,学生也可结合专业研究与实践申报自选题目。

(2)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及生产实践、科研、实验(实训)室建设、创新创业实践等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选题来源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的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不低于75%。

(3)选题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覆盖知识面较宽,能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选题的难度和大小要适中,使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努力按时完成。

(4)提倡学科渗透,鼓励跨专业选题,提倡不同专业、不同学科或不同教研室的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5)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一人一题,对于分组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

(6)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教师或硕士以上教师担任。聘请校外专家和科技人员参加指导工作的,须配备本校教师参与,共同组成指导团队。

4、检查内容

结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对选题进行检查,内容包括:

(1)题目名称是否规范。

(2)选题内容及性质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3)选题难度、大小是否合适。

(4)是否一人一题。

(5)指导教师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对照人力名单)。

(6)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是否符合要求。

(7)来源于社会实践的选题比例是否达标。

(8)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完毕后填写附表1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准备情况督查记录表,并及时反馈回质保部。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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