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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课程评估校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2日 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浏览次数: 【字体:

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院质保[2022]17号)的安排,目前各学院已经完成了课程自评工作,下一步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校级评审。为使本次校级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本次评审时间为6月8日(周三下午2:00),地点为E309、E310。

评审专家由校级督导担任,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配合专家完成,各门课程评估安排见附件1。

二、评估程序  

1.专家组审查课程评估报告;

2.现场查阅佐证材料;

3.总结评估情况,给定评审意见。  

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课程组于6月6日前将纸质版自评报告报送至质保部(已报送的不用重复提交),并准备好所有佐证材料(列出备查材料目录,以便查阅)。

2.佐证材料于评估当天送至评审现场。

3.各课程自评材料及原始支撑资料应认真整理归档,作为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资料,以备合格评估时评审检查。

4.对经过评估确认为不合格的课程,给予半年整改期,各教学单位应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督促指导其加强建设。整改方案报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备案。

质保部联系人盘金海,电话:8660(内线),邮箱:panjinhai@nuit.edu.cn

广东东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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