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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3日 来源: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课程管理,切实推进课程建设,不断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质量,根据《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办法》(东软学院校[2021]64号),学校决定启动本学年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选取各本科专业开设的通识必修课和专业核心课等重点课程共21门,参评课程至少已讲授两次及以上,具体课程清单详见附件2。  

二、评估依据  

依据《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办法》,对照《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内的评价指标和基本要求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共6项,二级指标18项,主要观测点及等级标准、评定等级、内涵说明等见附件1。  

1.在等级标准中,只给出A和C级标准,介于A级、C级之间为B级,低于C级标准的为D级。  

2.评估结论:课程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评估标准如下:优秀:综合评估得分≥85分,特色项目得分≥2分;良好:综合评估得分≥75分,特色项目得分≥1;合格:综合评估得分≥60分,特色项目不作要求;不合格:综合评估得分<60分。  

三、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自评(4月28日至5月20日)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参与评估的课程成立课程评估小组,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院领导负责。

(2)由课程组负责人牵头,组织本课程组人员,严格按照《指标》观测点要求整理好相关的支撑材料(材料目录可参考附件3,也可自行编制目录)。各课程组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自检自查,并撰写好课程评估报告(附件4)。自评报告须经课程所在系(部)审查后填写审查意见。

(3)二级学院课程评估小组根据《指标》要求对参评课程进行自评打分,同时对自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自评结束后评估小组将各门课程纸质版自评报告于5月23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学校评估(5月23日27日)

学校成立以校级教学督导为主的课程评估专家组,对本次抽查的课程进行综合评估,具体评估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3.结果公布

课程评估结果完成后,报学校领导研究通过后发文公布。

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课程组应认真整理归档自评材料及原始支撑资料,作为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资料。

2.对经过评估确认为不合格的课程,给予半年整改期,各学院应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报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备案。

3.课程评估是我校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质保部联系人盘金海,电话:8660(内线),邮箱:panjinhai@nuit.edu.cn

附件1:《广东东软学院课程评估办法

附件2:《课程评估参评课程

附件3:《课程评估备查材料目录

附件4:《课程评估报告

教学质量管理与保障部

20224月28 

关于 开展 课程 评估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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