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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选内容

全省推选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以及入围奖若干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我校推报1名学生至省厅。

二、推选对象

全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大学生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推选程序

(一)各学院推选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二)学生处会同相关单位评审、公示,择优推报至省厅。

五、材料报送

(一)截止时间:2022年4月10日17:00前

(二)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9年起)。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获2021年第期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推荐名额。

(三)推荐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Word版和盖有公章的扫描版)。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9年以来荣誉。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各耳机学院将上述4项材料命名为“学院-姓名-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陈珍珍老师邮箱chenzhenzhen@nuit.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2: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x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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