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退役复学学生、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普通高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学生,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关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规定执行,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申报退役士兵助学金: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
注:专升本的学生,如2019-2020学年仍在专科阶段复学就读,需在专科阶段补录,不在本科学校申请。
二、资助标准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实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按1650元/生/学期的标准进行资助。
三、申请时段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
四、申请要求
(一)学生所申请学期的退役士兵助学金,对应学期学生必须为退役在读状态。
(二)须持有退役证。
(三)如学生所申请学期已经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不再重复享受退役士兵的国家助学金。
(四)从2021-2022秋季学期开始,家庭经济困难的退役复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国家助学金或者是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请勿重复申请。
(五)对于虚报冒领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申请材料
(一)《退役证书》扫描件一份(封面和内页)
(二)《TYSB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
(三)《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相关学生申报,按要求做好学生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及报送工作,确保所交材料符合工作要求,并于5月10日(星期二)17:00前将申请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工部柳老师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的表格中有宏模块,请各位老师组织学生务必按照规则填写表格,点击检测并通过校验后提交,否则无法录入系统,望各位老师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
附件:
1. TYSB基本信息管理导入模板
2. 本专科TYSB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
学生工作部
2022年5月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