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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评先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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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进班集体、学风标兵班以行政建制班为评选对象; 

(二)本次评选的先进集体、个人不包括2021级新生;

(三)各个评选表彰奖项总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三好学生”的推荐名额,按在校学生总数的10%推荐;

2、“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额,原则上按每个班级1名推荐;

3、“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学院班级总数的10%推荐;

(四)“学风标兵班”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先进班集体”名单中产生,评选推荐的标兵班,除具备“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的条件外,还须在学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能够发挥表率和榜样作用。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2020-2021学年度评优工作按照校院两级管理模式进行。

各二级学院按照所分配的指标,以《学生手册》、《学生奖励办法》、“五元能力”素质拓展项目积分相关条例等文件规定及本通知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候选个人和集体的产生,并填写好相应表格后报送学工部。学工部负责组成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结果进行复审,然后提交学校终审决定。有关日程原则上安排如下:

10月25日,学校发有关评选通知。

11月2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学年评优材料报送学工部。

说明:如果客观条件变化,上述时间应进行适当调整。

三、表彰和奖励

学校将对上述先进个人、集体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学生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把我校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向新高度。

(二)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审核程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参加评选推荐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民主监督;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候选名单,经学校终审后,将进行全校公示。

(三)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等各类宣传途径,对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青年学生从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育优良校风,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发展,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2日(星期二)17:00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学年评优材料(附件1-6纸质版)提交到学工部办公室(B406)柳老师处。其中附件2《三好学生名单汇总》、附件4《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附件6《先进集体(学风标兵班)名单汇总表》发送至柳老师邮箱(liuhui@nuit.edu.cn)。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附件

《2020-2021学年度评优表格资料》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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