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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校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0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文件要求,大力选树新时代广东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辅导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根据“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有关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内部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一)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依据教育部43号令);

(二)往年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辅导员不参加推选;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辅导员自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

二、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

(三)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学生党史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六)扎根基层一线。参加推选时须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3年(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8年起),2020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材料报送

(一)推荐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不少于3000字);

(三)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word版);

(四)推荐人选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蓝底)、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各1张,JPG格式;

(五)推荐人选主要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用1个PDF文件汇总)。

注:上述材料需真实,作假或挪用他人成果,将被通报并取消申报资格。

四、其它

(一)请各二级学院确定人选并按通知要求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上述6项申报材料报送至学工部曹金玲老师邮箱。

(二)学工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材料初评,推荐优秀申报材料进行省级入围评审和现场答辩环节。

 附件:“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含表填说明)

 

 

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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