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心理咨询专业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辅导员咨询和干预学生心理问题的专业水平,积极打造校院两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平台;切实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素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学生工作部开展辅导员心理咨询专业队伍建设工作(具体流程:推荐—>筛选—>培训—>考试—>上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5月31日);
(二)已取得广东高校新入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人员省级岗前培训班结业证书;
(三)愿意从事学生心理指导与咨询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后由心理健康中心组织面谈、筛选和确定最终名单。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2021年6月开始学习,2021年11月考试(中科院心理咨询师考试);
(二)培训主要以线上学习为主(以培训机构实际安排为准)。
四、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费5000元/人,培训费由学校承担,未能顺利考取证书的参训老师费用自行承担。
五、其它要求
(一)参训老师要认真对待培训,确保按时完成学习和顺利通过考试;
(二)自取得心理咨询师证起,要积极、主动参加本学院学生心理咨询活动;另外,需要在校级心理咨询室定期值班为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暂定每周值班半天,为期一学年)。
(三)请各学院综合考虑,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名单(附件1)于5月28日(星期五)14:00前发至学工部曹老师邮箱,谢谢!
附件:推荐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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