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届应届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认定结果的公示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通知 校教[2022]163号 | |
主 题 | 关于2023届应届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认定结果的公示 |
根据《广东东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办法》(东软学院校[2022]138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议,认定10名2023届应届本科生可使用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师生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公示内容。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4日9:00至2022年11月10日9:00 对认定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发布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教务部反映。 受理人:陈老师,电话:86684524,邮箱:chenshuhui@nuit.edu.cn。 附件: 1.《广东东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办法》 2.2023届应届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认定结果汇总表
广东东软学院教务部 2022年11月4日 |
2023届应届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认定结果汇总表.pdf
《广东东软学院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办法.pdf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